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以下是离婚房产执行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离婚房产过户执行期限及强制执行流程
网友提问:
我一个朋友同丈夫离婚,法院已经经过二判将房子判决为女方,现在法院已将协助执行通知书下达到房产局及国土资源局,但现在男方没有把房产证及土地证拿出...
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做好《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准备工作。这是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2009年工作思路中了解到的。 专家认为,虽然目前《住房保障法》还处于准备阶段,但该法出台后,无疑会以法律形式将政府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义务制度化、具体化,同时也 将保障政府行为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彻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这一基本民生问题。 夹心层住房保障...
物业管理收费纠纷如何处理 目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焦点集中在业主或使用人认为有关服务费项目、标准、质量不合理、不合格,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或使用人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按时交纳管理费,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目前,由于物业管理刚刚起步,问题不单是某一方的过错那么简单,因此购房者为避免纠纷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
返款退房案件的特点及执行方法 作者:邵希奇朱凯发布时间:2003-12-31 有这样一个案子:茹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1998年4月14日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双方就财产处理问题达成协议:财产自行分清,房子由女方负责处理,卖出后女方留45000元,其余部分归男方。1998年5月21日,刘将该房以人民币60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双方签有买卖协议,房款已交清,该房无房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买房时茹某外出。同年6月茹某回...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介管理人员表示,这种行为中介行业到处存在,只不过某些公司员工的行为过于“低端和肤浅”,在他看来,更为“高明”的猫腻行为在中介行业屡见不鲜。
猫腻一:
空手道赚取差价
家住浦东的杨先生看到楼道里张贴了一张写着“现金购房”、“工作需要,急购房”等内容的小广告纸。因为自己急需用钱,便与对方联系,经过一阵商讨,最终与一位孙小姐谈妥售价,并很快签订了购房合同,协商分三次三个月内付清...
严格地从法律关系上说,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面物业管理公司与产权入(购房者)之间是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费的问题属于第二个法律关系的内容,开发商在卖房时可以不涉及有关物业管理会同的内容,这并不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但由于房屋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房屋价值的保持有赖于物业的管理,物业管理费的交付即成了伴随物业产权人是一项长期的义务。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虽...
论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盖房屋的执行问题 更新日期:2006-11-29作者:罗蕴村王伟雄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与人们之间的商品交易日益增多,在村民与城镇居民之间、村民之间的经济纠纷亦不断递增,现代法院的执行活动中遇到了对村民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盖房屋的执行问题,即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盖房屋,法院究竟能不能处理、该如何处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惯常态度是不允许其转...
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私有房屋市场十分活跃,出租房屋在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在一些发达地区,出租房屋甚至成为一些市民的谋生之道。然而,由于人们缺少对城市私房租赁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导致房屋出租市场鱼龙混杂、纠纷不断。 出租房屋应具备哪些合法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1)有...
业主物业管理费从何时起付问:按照规定,物业管理费自交房之日次月算起,请问交房之日如何认定?以实际交房之日,还是以通知交房之日?小区已交房,但业主事后发现开发商在未符合合同交房的条件下向业主交房,是否可以认为交房并不是实际交房之日,待开发商满足交房条件之日才是真正的交房之日? 答: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为业主提供公共区域的管理与服务所需的费用,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交房付费的日期是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
一、哪类集资房可以转让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这种情况又分为,集资房产权全部是单位所有的情况下的转让、产权,全部是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另一种是在未取得集资房产证下达成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1、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
(1)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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