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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和有经验人士点拨地产维权两大途径
  消委会和有经验人士点拨两大维权途径   在今年“3·15”来临之际,房地产领域的投诉纠纷热点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记者日前采访了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王月。   罗先生2007年购买了东山某商品房,并于2009年4月收到了交楼通知书。收楼时发现阳台地面不平、内墙空鼓等问题,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未果。经了解得知,原来该商品房还没有经过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就交付业主使用了,严重违反了合同。消委会介绍,该案件目...
如何付款对业主更有利
如何付款对业主更有利 购买二手房建议分期付款 李先生: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说三个月后才给办房产证过户,但现在必须要交款,怎样才能保障我的资金安全?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京平律师答复:如中介公司要求李先生在未办理过户前支付全部房款,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李先生可与卖家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房款,在房屋产权过户到名下前只支付部分房款,过户完成后再支付全部房款。如果必须在过户前交付...
业主大会决议对未参加会议的业主是否有约束力
《物权法》第75条第1款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物权法》第78条、《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均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业主大会的决定,只要有符合法定人数或者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并表决通过法定人数,对小区所有业主都有约束力,因此一、没有参加业主大会,不能成为否定业主大会决定的理由。二、只要业主大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大会表决符合法定人数且具有投票权的业...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
业主对实测面积有异议该怎么办?
面积误差是如何产生的?   1.图纸测算和现房测量由于测量对象实体不同可能会产生误差   购房人在购房时(主要指期房)拿到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它主要是测量单位根据图纸得来;而购房人在入住时拿到的面积叫“实测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出的。这样,从图纸到现房,本身就出现了产生误差的环节。   2.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修改图纸,这可能会造成原始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较大差异   2000...
业主被盗物业需赔偿吗
五一小长假结束后,山东济南的武先生一家出游回来,发现家里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自己办公用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些首饰被盗。见此情况,武先生立刻拨打“110”报警。警方经现场勘察后发现,窃贼是用硬物撬弯武先生家窗口防盗门栅栏,从窗口爬进去行窃的。   此后不久,武先生以家中被盗与物业公司的保安巡逻工作不到位有很大关系为由,将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自己家被盗物品总价值人民币15620元。  ...
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办事内容: 区物业管理部门就备案资料进行核实后颁发《备案通知书》。同时区物业管理部门向该物业所在的办事处、居委会通报备案情况。 法律依据:数量和方式: 许可条件: 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申请材料: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2)经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4)居委会签署意见的《业主大会成立情况报告》。 申请表格: 业主委员会...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业主临时公约范本
  业主临时公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实施日期】2004/09/06【颁布单位】建住房[2004]156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建立业主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的机制,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我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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