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物权法》的两部司法解释。其中购房人未收楼不认定为业主、在自己房子外墙做广告不侵权、多套房业主投票权只算一票、物管费高于政府指导价诉讼可获支持等新规定与市民密切相关。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购房人未收楼不认定为业主”的解释。
按一般人的理解,市民购房签了购房合同并完成登记备案后,就具有了业主的身份,可以享有业主相应的权利,如推选业委会、罢免物业公司等,现行的...
最近,家住丰台区万年花城88号院业主正彦(化名)对小区内住宅楼顶和窗台处加建的违建房进行统计,并代表多位业主呼吁有关部门介入整治。昨天,该小区物业回应业主在楼顶搭建的阳光房或露台均为私建。
“我大致统计了一下,小区共14栋楼,私搭乱建135处。”正彦拿着自己做的“小区违建房示意图”介绍。记者看到,该小区几乎每栋住宅楼楼顶露台处都加建有彩钢房,而在部分住宅楼窗台伸出的部位,也被业主用来搭建。
“前几...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就是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合同对维修责...
大型小区该成立几个业委会?随着分期开发的小区增多,这一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专家建议,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设置的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委会。但该住宅区内已形成的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可以分别作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近日,上海闵行区某小区业委会成立“卡壳”。该小区一期、二期分别位于报春路南北两侧,业主习惯称之为北...
《物业管理条例》已实施一年有余了,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但现实中的物业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本文仅指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模糊 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又称“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物业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了,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但现实中的物业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本文仅指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模糊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又称“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近年来,各种物业管理问题凸显,业主被打、物业管理混乱、业主委员会难产等诸多问题屡屡发生。业主、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何理顺?如何保障小业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昨日获悉,谢某明等10多名省人大代表将提交建议,呼吁省人大尽快修改《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程序和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责,立法明确赋予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镇政府)对所辖区物业管理小区(大...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小区的业主大会难以召开,即使召开后也存在已经成立的业主大会换届难、业主委员会交接难的问题,也是近期物业方面矛盾比较集中的一个方面。同时,由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缺少相关监督,侵害业主权益的事件不断出现,比如业主所享有的大会讨论事项的表决权、制订修改公约和大会议事规则权、选举及解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履行职责等权利,在实践中经常被侵犯等引出了不少矛盾和纠纷...
根据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要包括:
1.核验权 即业主在入住之后有权对居住的实际情况——购房合同及开发商的承诺进行核对,或重新检验,如果出现不符,可以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代表业主主张权利。
2.知情权 即业主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业的有关资料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情况(如资质、收费依据、服务标准、收支情况、有关基金的使用等)有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