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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及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出售;2、交换;3、赠与;4、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5、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6、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7、以房地产抵债的;8、其他(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
公证是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吗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 )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
期房应该如何转让?
房地产市场上期房是很多的,有些房子刚刚奠基,就开始预售了,很多买房人看中了房子的某些优点而开始买房。可是买了房子后如果不想要了,要出售该如何操作呢?   在期房转让中办理预售合同权益转让的最多。预售合同转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该房屋的大产证尚未办出,该房屋尚未交房,上家已付清所有房款。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权益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发展商同意的权益转让。须办理以下手续:将上家与发展商签订...
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建委: 为进一步维护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现就商场、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场、办公楼转让应当以权属单元为转让标的。权属单元是指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符合房屋权属登记条件,具有封闭、永久、固定维护结构为四至界限的幢、层、套(间)等基本单位。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权利人不得擅自将权属单元分割转让。 用于商场、办公楼的优秀保护建筑不...
按揭房转让协议有效性的认定
按揭房转让协议有效性的认定   二手房买卖市场上,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买家看中了卖家的一套二手房,但是由于此二手房属于按揭房,且此二手房的房产证尚未办理完毕。这种情况下,很多卖家采取与买家签订购房合同,待房产证出来以后,由卖家自行赎出。后买家通过第三方的中介机构为买家办理贷款事宜。这时问题出来了,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买家通常要求就此协议的效力到公证机关作一个公证,但是通常公证机关因此...
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script>   1、《房地产转让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房屋权证》;  3、双方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房地产转让合同书或者赠与(经公证),或交换协议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收、或交换协议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收、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以合法方式转移房地产的文...
什么是房地产转让
</script>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下列方式:   1.买卖;   2.交换;   3.赠与;   4.以房地产抵债;   5.以房地产作家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6.因企业兼并或者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许可的其他方式。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存量房屋买卖是房...
按揭房转让方式及其风险防范
本文所称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出于投资或融资变现的需要,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者欲将按揭房转让的越来越多。按揭房交易过程比普通产权房要繁琐,通常有转按揭交易和非转按揭交易两种操作方法,风险防范的关键是签订规范合同。 (一)转按揭交易 转按揭是指将房屋产权人(上家)欠银行的贷款转让给下家,原抵押关系解除...
房地产转让的效力
  导读: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
房地产权其他转移登记
  一、提交资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转让方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   1)在香港申办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确认。   2)台湾同胞持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确认当事人持有的正本与海基会寄送的副本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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