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基于此,在目前房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一些转让人以转让房屋时未取得房产证书,转让行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进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起诉确认转让行为无效,近几年来此类案件比比皆是。
上述情况下,抛开转让人违反诚信原则不提,但论法律规定,也...
网友提问:我是上海的,最近打算在江苏和朋友买两套写字楼。对方买的是期房,对方付款方式是一次性已经付清的。现在我想买他的房子,他说到房产开发商那里只要办个合同更名就可以了。听他说,开发商那里他可以去沟通,只要交点手续费。房子还有几天就要交付了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所以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交易是否得到法律的保护?还有,我怎样做,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时间还有几天,所以我很急,希望在这里能够得到...
未成年人房产如何转让?
我(李先生来电咨询)在宝安区有一套房产,当初是以孩子的名义买的,本用来投资,现在准备把房子卖了送孩子到国外学习。几天前到宝安国土部门递交资料时,工作人员却表示由于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可侵犯,该房产不可转移。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套房子到底能不能转让?
请回答:
本站律师回答: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名下房产一般不能转让。依法律规定需提...
华裔律师邓洪15日指出,婚姻法规往往是按照当事人在哪里结婚或离婚来确定司法管辖权的。王宝强与马蓉是2009年在河北邯郸结的婚,而且现在他们要在中国北京朝阳区法院办理离婚,为此他们这一桩离婚案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判决。
邓洪说,如果他们是在加州结婚或离婚,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件即会出现不一样的情况,即这一案件会按加州法律判。他说,若王马一案在加州审理,王宝强与马蓉在帕沙迪纳的房产则属于夫妻间的...
房屋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才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当夫妻离婚或者家庭成员分家独立时,势必就要对该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分配。然而房屋有拆不得,因此在对房屋分割问题上就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到底该房屋应当归谁?能否继续共用?没有得到房屋这又该得到什么?
共有房屋析产应遵循的原则是: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
在生活中,一套房屋往往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换句话说,从产权证上看“房主”只有一个人,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被登记在产权证上的人往往都要主张该房屋为其自己所有,而法院在处理该房屋问题上也是采取谁是“房主”房子就是谁的原则。
因此说,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主”在析产诉讼中当然占有优势。在农村地区就更明显。宅基地的使用证上往往只登记为一家之主,如父亲的名字,爷爷的名字...
共有房屋析产时,往往都是扯不清的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个人都说自己在房子上花了多少钱,自己又该得到多少份额,然而任何人都不能拿出确切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投入到是多少,无疑就给析产带来了不可回避的困难。因此在共有房屋析产问题上,各自在房屋的建设或购买中所投入的资金的相关证据就显得非常的重要。然而谈到证据,就不可回避...
首先要明白查封是什么?查封其实是程序法上的一种概念,作为诉讼保全措施,是为保障债权人利益,而对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一种限制,实质是对债务人的物权处分权能的限制。不同于通过设定抵押、质押等实体权利实现的物权限制,该限制其实仅具有手段上的防范性,而不具备实体上的优先性,并且不得阻碍其他债权人的实体利益。这样讲各位也许还是不太明白,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对“被查封的房子能出租吗”进行分析。 ...
已经查封的房子却仍在卖,品牌地产中介链家地产被卷入这一纠纷中。 签连带责任惹纠纷 昨日,一位读者赵女士向记者爆料称,去年11月通过链家地产购买了一套朝阳区房子,该房产(新闻 新房 论坛 微博 )为公司产权,并且有抵押要解押,链家地产垫资150万以解除抵押,借款时间为一个月,同时要求赵女士一同签署《借款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协议,并申请公证赋予《借款保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后来赵女士发现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