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出售于普通房产的区别
1、赠与房产出售的费用有:增值是及附加税为5.5%,房屋产权满两年的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房屋差额的20%,直系赠与的房产按照1%收取,受赠的是按照20%收取;契税是根据购房的面积分为1%~3%;土地收益金只有房改房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是住宅的房屋免征,不是住宅的收取1%。
2、普通的房产出售的费用是: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这三项费用。房屋产权满五年出售的可...
一、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不能任意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该赠与行为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一般赠与行为明显不同,不能单独撤销!因为有的人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才同意登记离婚的,也许附加的条件就是把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
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视为一种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双方...
房产赠与指的是:个人或单位将拥有所属权的房产转赠给他人的行为。个人将房地产转赠给他人,根据受赠人的不同,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赠与流程也不同,一般分为亲属间普通赠与和无亲属关系的无偿赠与两种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两种情况:
一、亲属间的普通赠与房产过户流程
亲属间的房产过户除了赠与这种方式之外,还有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
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
网友咨询:
我姑姑有一套房子,其丈夫早年就去世了。前几年将房子过户给了孩子。现在我姑姑年事已高,且就这一套房子,害怕孩子以后不养老或者将房子私自出让给别人。请问赠与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不动产或者其他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车辆等),只有在依法办理了登记等手续后,才发生财产权利的转移。因此,赠与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这有前提条件,必须赠与财产的所有...
【案情】
李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独生子李乙由王某抚养,二人共同购置的房产归李乙所有。后该房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李某仍与王某、李乙在该房中居住。现李乙起诉要求李某办理过户手续并腾房,李某则以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为由要撤销赠与。
【分歧】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任意撤销?
第一种意见认为,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未办理过户...
周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周正、周华(均化名)。1997年,周某与其妻子李某共同出资建设房屋一栋。2000年,周某以周华的名义补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周华,房产建成后由周某、李某、周正、周华共同居住。2007年,周华与谢某登记结婚。2008年,周某的妻子李某去世。2012年,周华、谢某共同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对房产进行夫妻共有加名。当年,某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周华,共有情况系...
北京进一步简化房产赠予环节中的手续,未来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予时无需提供赠予公证,而是改为提供亲属关系公证。
从即日起,北京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予时,无需再提供赠予公证,改为提供亲属关系公证。所需资料包括亲属关系公证;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结果通知单;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赠予人身份证;受赠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
所谓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
当初为省一笔过户费,便未将抵押来的房产办理过户,没曾想原房主留下一堆债务后一走了之,而该房产却成了他留在当地的唯一“财产”,这房产该归属何人?日前,汉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房产而起的借贷纠纷。
精明债主遇“麻纱”,债务人抵押成唯一财产
事情得从2013年下半年说起。李大姐和徐先生是“发小”,二人都是生意人,经济状况也不错。2013年下半年,徐先生以拆借资金...
导读: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屋赠与进行公证可以让赠与行为更加有保障,那么,房屋赠与公证的手续大概有哪几步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房屋赠与公证的办理机关可以是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
房屋赠与是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