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间的房屋析产纠纷
为了一座房子,杭州一对亲姐妹居然对簿公堂。昨天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史某香、顾某琦诉被告史某水、吕某英、史某仙、孟某房屋析产纠纷一案,使得持续了近两年的房屋析产矛盾终于有了了结。
本案的原、被告系一家人,被告史某水、吕某英为夫妇,史某仙、史某香是老夫妻的两个女儿,其中史某香为小女儿,两人分别育有一女,为孟某和顾某琦。经审理查明,一九八九年四月...
一、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二、缴验证件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分家析产协议书 3、双方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双方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5、双方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6、房产测绘机构测绘的房屋平面图 ...
查封房产是什么意思?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 ...
【咨询】读者刘先生:去年,我与一位朋友发生借款纠纷。不久前,我将他告上法庭,并对其所有的一处房屋申请了保全,且法院已查封了这处房屋。最近,我听说他想用该房抵押再去借钱。请问,房屋查封后还能抵押吗? 【解答】山西黄河(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邵婷律师: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有:(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
应建立严格的查封登记制度 2006年4月10日,某公司向房管局申请将其所有的20号房屋面积为1800平方米按三份进行分割,房管局为其办理了分割并颁发了三张房屋产权证。4月17日,法院向房管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封该公司所有的20号房屋,并停止办理一切过户登记手续,不得再行办理抵押。”房管局工作人员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将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存入分割前的房屋档案,未将查封信息输入计算机...
浅议房地产预查封的执行实施 2004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顺畅执行,规范执行和协助执行房地产案件的工作秩序,保护执行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通知》中新创立了一项强制执行措施预查封,它是指对尚未在登记机关进行...
1、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转移登记?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转让、互换或赠与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导致共有份额变化的;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
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前,土地使用权相关登记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在建建筑物、建筑物抵押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上述抵押登记均由各地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此时,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原抵押登记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
1、办理不动产登记要交费吗?
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下简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
裁判摘要
一、开发商为套取银行资金,与自然人串通签订虚假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该自然人的名义与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而获得银行贷款,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开发商与该自然人应对银行的贷款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虽然银行与借款人(购房人)对预售商品房做了抵押预告登记,但该预告登记并未使银行获得现实的抵押权,而是待房屋建成交付借款人后银行就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