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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将查封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应承担赔偿责任
房管局将查封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信用社诉称,1999年9月8日,孙某以其所有的房产做抵押向某信用社贷款巧万元,并于1999年9月16日在该市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房管局向信用社颁发了他项权证,而贷款到期后,孙某未还清贷款,经信用社多次追索未果,遂将孙某诉讼到法院。2002年9月20日,法院判决孙某偿还信用社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若孙某无偿还能力,可执行其向信用合作社抵押的房地产,以清偿债务。但法...
买卖被查封房产打赢了官司拿不回钱
东南商报讯楼房两年前因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未见动静的业主趁隙将房屋卖掉。近日,倒霉的买主向余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尽管法院判决该卖房合同无效,但由于业主目前下落不明,买主仍无法追回房款。 据了解,黄某夫妻前年因为债务纠纷,在余姚市马渚镇的一间215平方米的楼房被债权人申请房产保全查封。时过2年,楼房尚未解封,但两人却打起查封房产的歪主意。今年1月,黄某夫妇和冯某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以3.8...
怎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1、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1)土地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由谁申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3、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
房屋登记的六大误区,你知道吗?
   离婚后对已明确归属的房屋不申请登记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属于共同所有,离婚后应当依据分割协议依法办理析产登记。因为夫妻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仅具备债权效力,必须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
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
  1、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2、为什么要设立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   首先,预告登记制度是民法中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其对义务人(不动产所有人)处分的限制效力,即不动产所有人在与买受人或者其他有关物权权利请求人进行预告登记后,由于法律赋予预告登记的效力,迫使所...
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否影响收取租金
  【案情】   2012年7月18日,李刚将位于资溪县火车站旁的房屋出租给被告陈红、刘强等人经营宾馆,双方签订《房屋出租协议》。2014年6月21 日,诉争房屋经公开拍卖归原告李香所有。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原告未能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2014年8月8日,李香与李刚签订《转让承租押金及房租协议书》,确认李香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李香替代李刚继续履行与陈宏等人签订的《房屋出租协议》,并通知陈宏。李香依约向被告...
广东暂未发不动产登记证 广州暂未设不动产登记局
  导读:3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正式实施,部分城市从即日起便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不过,广州发放的仍是现行版本的房产证。   目前广东各市也均未发放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穗暂未设不动产登记局   目前广州市的多个城建职能部门正在调整,最终的三定方案尚未出台,广州也暂未设置不动产登记局,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3月1日广州发放 的仍然是目前版本的房产证,而非此前国土部...
北京房屋登记注销程序
  导读:房屋注销登记的包括三种情形:因房屋灭失、因放弃房屋所有权、因生效法律文书,当上述三种情形发生时,应依法申请注销房屋登记,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的是北京房屋登记注销程序,仅供参考。   一、因房屋灭失的注销登记   因房屋灭失指房屋因拆除或自然原因损毁而灭失,由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   需要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
深圳房地产变更登记办理
  导读:深圳房地产变更登记如何办理?办理深圳房地产变更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内容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变更登记办理需要的条件:   (一)合法拥有房地产权并无产权争议;   (二)已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或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已经房地产主管机关备案;   (三)房地产无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已签定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
南京房产档案如何查询
导读:在南京买房的朋友,购房前想要对该房产的档案记录进行查询应该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南京房产档案如何查询?   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对查询房产档案的要求如下:   一、房产档案的查阅、查询手续和范围:   1、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的权利人、继承人可分别查阅和查询其缴交的所有原始证明材料和权属部门发的权属证明、证明存根凭证;   单位查阅自有房产档案须持权属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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