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进步注定要经历一个凤凰涅般式的洗礼。这种洗礼不仅是物业管理本身,还有物业管理所置身的外在环境。前者主要依赖于物业管理自身的变革和创新。后者的情况显然要复杂得多,涵盖的范围也要宽泛得多,不仅包括政府的作为,更多的还依赖于相关的业主们物业管理意识的提高。
    谈论业主与物业管理,或者...
记者16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指导规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
屈茂辉 湖南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业主”一词作为日常生活概念,本身涵义复杂,既可统指产业的所有者,[1]也可指房屋所有权人;在中国古代,业主还是对不动产所有权人、典权人和永佃权人的称谓。[2]2003 年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进行了定义,我国《物权法》也在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中采用“业主”概念。然而,实践中对于业主如何界定却存在...
一、案件判例的主要情况南京市某住宅小区,由住宅与非住宅两类物业组成。2002年12月,该小区准备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在区房管局的指导下,成立了由当地社区、派出所、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业主等代表组成的筹委会。2004年8月,该小区又出现自愿报名的形式,成立了一个由住宅部分业主代表组成的筹备组。2004年9月,该筹备组组织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通过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2004年10月,该业主委员会向区房管...
读者范先生问:我入住某高档住宅小区多年了,但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一直不同意公开相关收支情况,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开?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规定,范先生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公布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等,只要业主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不能拒绝公布,建议范先生先给业委会、物业公司用挂号信发函要求公开,如果业委会、物业公司...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十项权利: 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住宅区已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自第一个业主入伙之日起满两年的,可以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分期开发的住宅区,经已入住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住宅主管部门可以召集临时业主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委会。 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集及业委会的成立应在区住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集人,须于召集会议前十四天将...
增选新委员备案遭拒 业委会委员任晨光说,该届业委会的任期到2009年,但2名委员辞职,3名委员被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弹劾,只剩2名能表决的委员。为使业委会正常运行,去年初,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增选1名业委会委员和5名候补委员。 业委会备案属于公示性备案 海淀法院判决,业委会备案属于公示性备案,但备案材料仍需具备形式要件。 海淀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至一中院。 说法专...
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工作站在愿意参加筹备工作,且有一定人数业主推荐的业主中确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物业和业主相关资料。
案例:本市东部某小区业委会今年共打了5起官司,四输一赢。赢的是夺得了一间业委会办公用房,业委会委员们再也不用到小区隔壁的咖啡馆碰头开会了。输的官司里有一个是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商誉,须赔偿几万元,业委会希望每家每户分摊几百元钱,但遭到绝大多数业主的反对,理由是这5起官司中没有一起征得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因此,业主表示该由业委会成员本人承担诉讼风险,业委会准备将拒付诉讼费的业主告上法庭,由法院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