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业主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使用和处分时也不能为所欲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因为建筑物的不可分性以及建筑物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利益一致性,决定了业主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将住宅改作商业用房开办公司,必然会带来大量...
半岛都市报2月3日讯 “当初买房的时候承诺有双气,结果现在承诺一个也没有兑现,而且现在小区的问题一大堆!”3日,家住胶南一品名筑 (论坛 新闻)数十近百名业主,堵住该楼盘售楼处讨说法。 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售楼处时,数十名业主仍聚在售楼处内,而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已经不知去向,整个售楼处墙壁上变成了“大花脸”,挂满了各种抗议开发商的纸条。“开发商承诺的双气一直没有解决,我们才在这里...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前虎透露,去年一年,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的关于房屋买卖方面的投诉共计12954件,投诉数量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22%,但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来看,房地产市场仍然问题较多。
眼下,房子几乎成为所有重大场合的焦点话题,两会如此,3•15亦不例外。在这个属于消费者的日子里,气氛往往并不轻松,调查、盘点、曝光,媒体常规的操作手法,凸显出来的依然是买卖双方之间旷日持久的拉锯战。霸王条...
一间住了20 多年的老房,一夜之间出现裂缝或许是偶然,但连续5间老房子都出现裂缝显然不是巧合。昨日,周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说,自从他家门前动工兴建了一栋公寓楼后,他和邻居家的老房子相继出现裂痕,这使他不得不怀疑裂痕和新建的楼房有关。■投诉:五间老房子一夜开裂周先生一家住在黄圃水上一村,去年11月距离他家大门仅2米之遥的空地开始动工兴建一栋公寓楼,“就在新建公寓楼打地基时,我家的房子出现了头发丝般细小的...
案例:侯某家所在小区绿化非常好,而且假山、喷泉应有尽有。可是从2006年起,开发商就不断占用公共绿地,将之改造为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如今绿化面积已经缩小了近一半。侯某等业主对此非常不满。
说法: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绿地归谁所有,主要看是否在建筑区划以内,如果绿地在建筑区划内,则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小区绿地属于公摊面积,业主在购房时也往往考虑绿...
计量实际是一把尺子,反映了经营者的履约能力和责任心。如此看来,经营者认为宁多毋少的观念与缺斤缺两一样都不足取,于客户和消费者而言,可能都是违约或不负责的体现。
案情:
消费者李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商品房建筑面积110平方米。但到李某办理入住手续时,房地产开发商告诉李某他所购买的商品房实测建筑面积为125平方米,并要求李某补齐超额面积的房价款,李某认为依据自己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面...
房屋下水道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导致业主家多次渗水,财物毁坏。在业主打官司三年后,惠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开发商需对此负责并赔偿29000元。新房入住多次浸水小小的排水问题,官司打3年,终于赢了,惠东的许先生彻底放松了。2000年,惠东的许先生向开发商陈先生购房,经质检、水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楼房交付给许先生。许先生装修后,于2002年入住新屋。许先生说,入住一个多月后就发现浴室排水管道堵塞,半年以后...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约定了定金条款,符合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应视为有效。该认购书中约定的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已成立。
一栋房子的一生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一级市场到二级市场,只要房子在那里就会涉及居住、交易等过程。房地产交易是一个长线的维权过程,不论在售前、售中还是售后,都会出现形形色色的问题,买了房子只是万里长征走了第一步,接下来还会有不少的问题...
读者叶先生:我买了一套二手楼,总价43万元,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目前房款已交了一半,但由于近几个月房价一直上涨,我这套二手房的总价也上涨了3万元,这时业主想反悔不卖,请问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从叶先生提供的情况来看,双方既然已经签订的购房协议,且已部分履行协议,卖方此时反悔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购房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并附带承担违约责任和所有打官司的...
周四,本报刊登《“保留解释权”就能免责?》一文,多位购房者反映开发区泽润金融广场宣传上的一句“保留解释权”,让他们觉得心里面没有底,甚至放弃了购买该项目的打算。他们质疑,“保留解释权”是否会成为开发商逃避责任的借口呢? 文章刊出后,许多法律界人士及热心读者向楼宇热线(88258599、82075047)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特别是购房者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维权成了一大关注的焦点。开发区长江路附近的管先生称,从保护弱势群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