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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决议对未参加会议的业主是否有约束力
《物权法》第75条第1款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物权法》第78条、《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均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业主大会的决定,只要有符合法定人数或者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并表决通过法定人数,对小区所有业主都有约束力,因此一、没有参加业主大会,不能成为否定业主大会决定的理由。二、只要业主大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大会表决符合法定人数且具有投票权的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事内容: 1. 符合业主大会召开条件,业主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区物业主管部门; 2. 成立大会筹备组; 3. 大会召开前期准备工作;具体为:(1) 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2) 确认业主身份和业主、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3) 确认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4) 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和产生办法,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5) 参照市房产主管部...
上海市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上海市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简称:“上海业委会协会”。英文名称:SHANGHAI PROPERTY OWNER UNION,缩写:SPOU。  第二条 本协会是上海市业主委员会以及从事业主委员会研究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和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楼盘遭遇业主集体拒绝收房
自去年底以来,万科、龙湖、保利等大牌房企旗下的楼盘相继遭遇了业主集体拒绝收房事件。业内人士预测,大批2007年末、2008年上半年销售的商品房,将集中在今年竣工并交房,届时,会有更多的业主因为房价下跌而拒绝收房,并形成大规模的退房潮。业内人士估计,今年将有6亿平方米的待竣工房,这对众多房企来说,无疑是一场考验。 苗头:多地业主拒收房 今年元旦刚过,上海万科金色雅筑的业主便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金...
小区接连被盗 业主指围墙太低物业难改
一觉醒来,家住梧桐城邦的王女士发现,家里的手提电脑、手机、4000多元现金等物品不翼而飞。王女士认为,小区围墙过低是小区的安全软肋,这样小偷能轻而易举地翻越进来,如果能加高围墙,情况可能会有所好转。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上海各小区围墙高矮不一,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甚至仅1.5米高。一些物业从业人员表示,开发商在建造时,已确定了小区围墙的性质和高度,物业很难进行改变,但可以通过多方防范,提高小区的安全...
合同未标单价 开发商涨价业主难维权
  “当时交认购款的时候,说好是5000多元到6000元每平方米,现在却涨到了12000每平方米。”8日上午,来自黑龙江的张女士反映,由于签订认购书的时候没有注明每平米单价,法律上没有依据,购房也成了问题。  当天上午,在丘海大道56号水云天小区,记者见到了张女士,据她介绍,去年听说水云天小区新开发二期项目,每平方米也就在5000元到6000元之间,她觉得比较合算,于是2009年12月24日,她以儿子马先生的名义,与水云天开发...
业主获赔近千万 中消协称此举在京属首例
业主获赔近千万 中消协称此举在京属首例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曾经轰动京城的北京国际友谊花园面积误差纠纷案昨天终于传出好消息:开发商同意赔偿业主959万元土地赔偿金,有关结算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维权三年终有结果 ??北京国际友谊花园业委会负责人苏女士介绍说,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港澳台国用第10035号土地使用权证”表明,北京国际友谊花园园区用地面积应为10675.8平方米。而业主们20...
业主不理整改令 楼顶搭建违章屋
  北部新区金和苑小区业主反映,小区有3栋楼的楼顶在搭建违章房屋,规划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拆除,业主却继续施工。昨天,物管将运送材料的施工工人拦在了小区外。  违章建筑破坏避雷设施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北部新区金和苑小区。该小区共有5栋建筑,楼层为16、17层不等,每层共4户。  4号楼楼顶,1号户型正上方,搭有面积约为70平米的房屋。由于铁门被业主锁上无法进入,透过围墙,记者发现,该房屋被分隔成3间,...
装修人员私下揽活不完工 业主无法维权
  昨日,家住汉口百步亭景兰苑的刘女士反映,一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装修时,工程没完工就“闪人”了。  今年5月,21岁的监利人曾某在该小区装修房子时,得知刘女士有新房准备装修,便承诺以3.6万元的总价揽下这活,包工包料。刘女士随即与曾某签下装修协议,但协议上没有公章,只有曾某个人签名。  装修半个月后,曾某以预付款不够发工人工资为名停工,刘女士无奈,分多次付给曾某共4.1万元,曾某全打了收条。10月底,房子还...
房屋楼顶属于公有维修费用业主要分摊
  南岸区彭女士问:我家住南岸一个高档社区,2004年接房,2006年入住。我所住的房屋位于顶层,搬进去没多久,楼顶就不断漏水。物管虽然进行过维修,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现在物管称保修期5年已过,不再提供维修服务了。请问,漏水的是楼顶是否属于公共部分?维修费用该如何分担?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答:《物权法》实施后,商品房楼顶属于公共部分。  但是,由于彭女士购房时《物权法》尚未实施,因此她所购房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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