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1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鄂州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本细则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场地。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
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1997年5月2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9日公布 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居住物业的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和保持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江宁地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
《大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住宅小区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安全、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内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住宅小区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住...
广州将试点政府帮聘物业 以推动修改物管条例
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日前表示,将以金沙洲社区为试点,在物业管理方面有新突破。 不少人大代表都说,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希望可以早日出台。 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建议,广东在物权法草案审议通过后,应根据物权法草案创制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而对于小区车库的所有权问题,陈舒认为,物权法草案中规定: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
解读物业管理员
  据了解,大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中,管理人员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仅占60%,专科以上的仅为35%,即使在国家一级资质物业公司,高工、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亦是寥若晨星,而相关行业房地产业则是人才济济,出现硕士卖楼的景象。   业内人士分析,偏低的工资水平显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也高不到哪去,一方面是现有物管企业一部分由房管所或单位房管部门转制而来;二是由房地产公司派生出来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开始主要也是为业主服务...
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
建设部转发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的通告通知 各 建设部转发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的通告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现将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用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这个意见对新建住宅降低价格、促进房改、加快住宅建设有积极作用,请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
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物业项目交接活动,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京建物[2006]23号)的实践情况,研究起草了《北京市 为规范物业项目交接活动,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有...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房改售房与物业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委: 随着房屋商品化的不断推进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购买商品房和公有住房的居民越来越多,房屋售后物业管理也越来越重要。但是,目前相当数量的房屋缺乏必要的售后服务和管理;一些管理单位与业主及使用人之间责权利不明确;部分业主和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破坏房屋结构,不能正确使用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房屋售后管理难、居住和工...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条例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城市住宅小区物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完善社...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