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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误解
  抵押权是一种价值权利,它所支配的是抵押物的价值。即使我们承认实现抵押权时应将土地和房屋一并拍卖,也并不能得出抵押权人可以就全部的变卖价值优先受偿。抵押物价值的实现和抵押物的价值绝对不是一回事,不能因为抵押物的价值的变现需要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就可以违背当事人的约定,任意扩张抵押权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在这方面,土地上已经建有房屋但是仅仅约定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和土地使用权抵...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条件苛刻 房产抵押贷款不同于个人住房按揭。在用途上,房产抵押贷款贷得的款项可用于综合消费,如押旧买新、买车、买耐用消费品、装修、旅游、留学等,也可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按揭贷款的款项是银行直接划到开发商账户上,只能用于支付所抵押房屋的剩余房款;在利率上,按揭贷款比房产抵押贷款优惠得多;从期限和成数上看,抵押贷款属于短期融资,贷款期限最高五年,实际业务中普遍就是一至两年,...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址:胶州市建设路7号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刘岩   住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路46号45户   身份证号码:370206196908192023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
在建房屋抵押协议的生效
 抵押权是一种现实的权利,而在建房屋抵押协议却是一种设定未来权利的契约。这种设定未来权利的契约作为一种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上协商的结果,其本身应是立即有拘束力的,但由于其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现实抵押权的取得仍受到契约所提条件的限制。我们认为,在建房屋抵押合同的生效并不等于抵押权已经合法现实取得。抵押权在在建房屋建成后才有可能取得,亦即条件成熟后才能取得。但是依据在建房屋抵押合同,在房屋建成...
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的内容
 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的内容有:   (一)保险对象,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   (二)保险财产,主要是抵押贷款所购的房屋;其他因装修、购置而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不属投保范围;   (三)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银行有权代保,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以所购房屋价格定额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每年计收一次;   (五)被保险人义务。 ...
房主卖房时未告知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
典当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行为无效纠纷案
原告:杨春风。  原告:李俊香。  被告:李雅文。  被告:邬铁权。  第三人:四平市银城典当拍卖商行。  1991年4月21日,被告李雅文、邬铁权向原告杨春风、李俊香借款215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4分,至1991年11月21日本息还清;被告所有的座落在四平市铁东区金融大厦对过31号楼1单元7楼二室一厅(61平方米)的房屋一处做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满后,原告多次向被...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和资料
一、办事程序   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查→交费领证   二、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原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证或用地证明;   4、房屋价格评估表;   5、借款合同;   6、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有的登记机关要求公证);   7、个人:权利申请人身份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明、抵押房屋状况确认书;   8、其它相关书...
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可否作抵押物?
  “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应属在建工程一类。从房屋角度上讲,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同一核算,行政上实行 同一管理的建设单位,称之为一个建设项目。凡未全部建成、运转正常的建设项目,我们称之为在建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组成部 分。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建工程可以用作抵押。   该《管理办法》称:“本办法所称...
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到房地产所在地的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 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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