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后能否出售?想必很多人不是非常清楚。那么就让我们从法律上寻找依据。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权人,他有权将房屋出售。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对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抵押的房屋做了一定的限制:
1、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特点: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比如,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
房屋抵押和房屋按揭的概念
房屋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法人、个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折价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89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房屋抵押特征包括: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
房地产抵押存在种种误区,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房地产抵押业务的开展。最大的误区是抵押权人过分小心,总希望办理的手续越全越好,索取的证件越多越好,担心债务人偿还不了债务时遭受损失。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做往往会增加抵押人的麻烦,增加抵押费用,容易引起抵押人的反感,甚至把业务搞丢了。 误区之一:乡(镇)、村所在地的房产不能抵押,有的直接提出抵押房地产只限在县(市)以上城区范围之内。乡(镇)、...
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1997年5月9日发布)第三条规定: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可见,房地产抵押涉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的重大经济利益,不可草率从事。房屋抵押,抵押当事人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屋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抵押房屋规定》)自2005年12月21日施行以来,各地法院执行机构对如何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文就执行抵押房屋过程中值得关注的具体问题进行探讨。 一、启动执行抵押房屋程序的前题条件。 启动执行抵押房屋程序,必须先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并经执行机构审查。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及法院居中裁判执法的精神,为体现当事人对自己...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抵押活动的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房屋的作用, 维护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抵押是指自管房单位和私房权人(以下简称抵押人)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自有房屋作为抵押物提供给债权人(以下简称抵押权人)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行为。 第三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房屋抵押的主管机关。市房产交易管理所负责房屋抵押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房...
(一)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
(二)登记标准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三)登记程序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
已抵押生活必需居住房查封执行问题的思考 -----------以是否使购房人陷于更穷困之居住境地为准据妥善平衡银行与消费之间的利益风险分配[内容提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允许其使用,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关涉各方当事人利益甚巨。本文通过对银行、购房人利益风险的分析,进行不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