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在城镇土地评估中比较常见。划拨土地由于没有使用年限,且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一般较大,部分土地由于城市开发和建设,规划用途和实际用途都发生了变化,加上划拨土地进行抵押时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使该类型用地的评估比较复杂,测算难度也较大。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
土地使用权抵押属于二级市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经过一级土地市场,...
土地抵押权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1、土地抵押权的客体是否限于土地使用权。
我国的土地抵押权实际是指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能否突破这个界限,把土地抵押权的客体扩大到其他土地项权利,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能够有偿转让的土地他项权利,就应允许抵押。例如,空中权和地下权。我国部分学者也赞成其他土地他项权利可以进行抵押。
2、关于“四荒”土地抵押
《担保法...
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增多,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也日益频繁。由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较多法律问题,程序比较复杂,因此许多地方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过程中常出现一些问题,从而给房地产金融业务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造成种种困难和障碍。 我们在协助一家外国银行办理一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案例中,曾发现国内一家企业欲将其由国家划拨的一块土地直接抵押...
导读:用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可以缓解一时的经济压力,但同时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前一定要对这些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一定的了解,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具体有哪些呢?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在建工程抵押可能存在的风险:
1、在建工程合法性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还必须已经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同意其进行建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
一般认为,狭义的在建工程是一种实物上的未完成状态,指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处于建设过程中。而广义的在建工程是一种在法律上未完成的状态,除包括狭义的在建工程外,还包括各项工程均已完工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情形。
物权法出台之前,建设部出台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担保法司法解释》曾对在建工程抵押进行了规定,但效力较低,其中关于抵押权人和贷款用途的...
在建工程抵押权的取得
在民法上,不动产的权属应以不动产的权属登记证明来确定,由于在建工程的特点,即没有产权证,所以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作的登记,但这是不是意味着建筑物建成后,抵押权人对已经建成的建筑物自动的享有抵押权呢?
笔者认为,在建建筑物抵押合同的生效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即在建建筑物建成后,一方有义务将建筑物现实的抵押给另一方,权利人并不能在建筑物建成后当然取得抵押权,...
申请在建工程抵押备案,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工程建设已符合预售条件,但未作预售;
②抵押权人必须是金融机构;
③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④抵押房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核定的面积;
⑤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年限;
⑥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兴建的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而申请在建工程...
房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是: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
彭女士:我的亲戚因经营需要向我借款百余万元。他的两个姐姐在借款合同上作为保证人签了名,然后他本人又用一套价值一百五十余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交给了我。请问律师如果亲戚到期不还,我能否要求变卖他的房产,以偿还我的借款?
专业律师:不可以。依据我国现行担保法律规定,以房地产等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方才生效。由于你没有与借款人办理房产...
我弟弟借人一笔钱而没钱还,就把我的房产证抵押给了人家,抵押金额13万元,利息没有注明,我担保签了字,现在我们没有能力还这笔钱,而对方则要把房子卖掉,请问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
律师解答:
张先生有一个问题没有说清楚,就是张先生的房产抵押时在当地的房管局是否做了抵押登记?张先生担保签了字,应当承担人保的法律责任,如果房产抵押时在当地的房管局没有做抵押登记,这种抵押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