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1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公积金贷款有房产证作抵押,为何还要交担保费
  导读:找沙市民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问题很有疑问为什么有房产证作抵押,还要什么担保费呢?而且费用还不能退。这笔费用的意义是什么?   长沙担保公司按贷款额0.5%收取担保费   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处获悉,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等早就免费了,而强制性机构担保则是全国惯例,费用也是担保公司收取,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没有收费。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
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住房按揭贷款(Home Mortgage Loan),又称住房抵押贷款。   抵押房屋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
转让房屋抵押权未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有效
作者:张传军 发布时间:2008-01-29 09:30:25[案情] 2004年3月1日,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个人购置房屋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如购房借款人超过3个月拖欠应还贷款本息时,保险人负责偿付购房借款人尚欠银行的借款。2004年4月30日,王某以其原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2万元用于购买新的住房,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5月9日,王某应乙银行的要求,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以乙银行为被保险人的个人购置...
按揭与抵押的区别
按揭与抵押的区别 按揭与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借贷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其区别主要如下: 一.按揭和抵押在法律上的区别:按揭要产生所有权转移,抵押则不变更所有关系,因此二者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的权益不同。按揭受益人经所有权转让成为了所有权人,享有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则不发生所有权转移,抵押人仍保留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权人是非所有权人,只享有抵押权,即对抵押物的支配权。在按揭诉讼中,按揭受...
按揭贷款中购房人延迟还款,开发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商品房按揭贷款中,如果房屋为期房,银行放贷时房屋还不存在或没有取得产权证,因此无法进行抵押,此时开发商就购房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房屋抵押登记办出前,如果购房人拖延还款,开发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0年8月24日   购房人拒还按揭贷款 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本报讯 因按揭购房不能按时还款,银行要求开发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近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按揭...
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保险
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是指借款人在申请抵押贷款时,根据合同约定购买政府设立的住房贷款保险,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砀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因下岗、死亡、伤残、疾病等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保险第一收益人为银行。目前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主要有三种,一是综合保险,以苏州、北京为代表,是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借款人和生命保险和借款人信用保险的综合保险;二是信...
政策调控造成贷款出现问题,是否可以依据情势变更的原则解除合同?
摘要:政策调控造成贷款出现问题,是否可以依据情势变更的原则解除合同?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政策调整造成无法贷款或贷款成数不足,严重影响买受人的付款能力,致使买卖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的,可以依据情势变更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免责,有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0年8月23日 购买第三套房贷款暂停 情势有变更合同可解除 本报记者 李 芹 本报通讯员 曹 力 张 璇 最近...
调整东莞抵押贷款利率
我看到人民银行最新消息:从明天起调整抵押贷款利率,将(房屋)抵押贷款利率与其它贷款利率持平. 也就是说房贷利率将从5.31%提高到不低于5.51% 很明显这是为了抑制过快过高增长的房价,增加炒作成本,也是房市一大利空
没有经过登记的抵押有效吗?
     【案情】   在2000年8月31日,王乙和妻子赵丙分别与汽车公司、担保公司签订了一份第三人抵押合同。王乙以位于润州区某村的一套房屋为汽车公司的贷款提供反担保抵押;而赵丙则以位于市区的一套住房为汽车公司的贷款提供反担保。王乙和赵丙都在合同中约定,愿以上述房产为汽车公司的30万元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还约定本合同依《担保法》规定应向有关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王乙和赵丙...
产权证抵押贷款的条件
  导读:我们都知道产权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抵押是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抵押合同,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产权证来办理抵押需要哪些条件,沪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以下为你解读。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