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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婆婆赠与的房产引纠纷
离婚了,婆婆赠与的房产引纠纷来源:哈尔滨日报本报记者戴刚 案: 在2005年的下半年,刘平和高岚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经过协商,两人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然而两人本应到此结束的关系,却因为两处房产再次变得纠葛不清,以至于对簿公堂。 上世纪90年代初,刘平和高岚结合到了一起,二人都是再婚。婚后两人居住在刘平的母亲家里。由于二人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刘平的母亲便以公证的形式将这处位于道里区的...
父母出资购房或赠与房产应该怎么保障利益?
  房价高企,收入有限的年轻人买房越来越多依靠”家庭互助”:让父母帮忙出个首期或直接赠房。然而,父母出资了,问题也就产生了。最近,老王就因为儿子的婚房问题陷入了两难中:“我们出钱买房没问题,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也无所谓。但万一儿子跟老婆离了婚,对方也要分一半的话,我们这钱不是出得太冤了?”   推荐阅读: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产公证法律...
该份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该份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2000年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2004年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事经民警调解,暂时平息,但双方从此心存芥蒂。2007年10月老万夫...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有一个姑姑在国外,想把一套在番禺的房子赠给我和我姐姐。请问我们需办什么手续,交纳什么费用?   1.你们之间赠与房产的行为属于房地产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所以对于房...
有智障的房东将房产赠与房客    这样的房产赠与有效吗?
有智障的房东将房产赠与房客 这样的房产赠与有效吗? 本是普通的房东与房客的关系,但在房东之一过世后,房客黄某恩却突然变成房产的受赠与者。黄某拿出《赠与书》作为凭证,但房东的亲属却认为该《赠与书》并非房东亲笔签定,双方引起房产纠纷。那么究竟该赠与是否有效呢?还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的判决才能确定。 房东认为房客的《赠与书》有诈 引起纷争的房产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积兴里,面积将近400平方米...
赠与合同引纠纷要房产幺女告老父
赠与合同引纠纷要房产幺女告老父 作者:向明 2003-07-28 30岁的女儿程文红为了得到父母亲赠与自己财产,把66岁的老父亲告上法庭。为当初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父女俩及双方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战、针锋相对。近日,四川省崇州市法院对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 家住崇州市农村的程云其夫妇共生育4个女儿,1999年11月,60多岁的程云其夫妇为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与招婿上门的小女程文红夫妇签订...
房产赠与涉及哪些法律程序?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和朋友之间。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
赠与未成年子女房屋多年后能否反悔
[案情] 原告徐某系被告徐某某与谢某某之女。1997年徐某父母离婚,协议离婚时约定将金坛市房产一处赠与徐某,徐某成年后多次要求将房屋过户未果,遂将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谢某某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徐某某不同意。 [评析] 本案中,对被告徐某某是否要履行过户手续存在两种对立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该房...
房产执行中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义务
  1、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2、协助执行房产要收费用吗?   对协助执行事项,除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费用。考虑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办公经费中并不包括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时...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执行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执行   在村民及其所有的房屋作为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的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法院都会发现被执行人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就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若不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理,显然对申请执行人不公平。然而,由于我国一直以来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已经成为一种惯常做法,并且我国现代立法并未明确、具体地规定允许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另外,即使立法上已允许对宅基地房屋进行转让,但对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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