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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地产登记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
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可以单独申请:(1)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2)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3)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4)变更登记;(5)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6)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证书等其他登记。
房产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
  问:离婚时房产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房产双方怎么分   答: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声。若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户权登记中末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共同共有。   至于产权人只登记为子女一人的房屋所有权问题,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通常仍然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
出典人典当房屋逾期不履责被判担责
  2006年6月李女士到某典当行借款20万元,并将北京市崇文区一套住房抵押给典当行。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两年后,李女士一直未按时续当也未赎当。为此,典当行将李女士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典当行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李女士偿还典当行20万元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及为追偿而付出的律师费。   2006年6月7日,李女士作为甲方、某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当行)作为...
青岛房屋典当第一案宣判典当行退还8万
青岛市一当户诉至法院称,典当行已将其所抵押的房屋拍卖,但通过拍卖所得的房款在扣除当金及相关费用后,并未返还给他,且以欺骗手段收取了典当手续费。对此,不甘示弱的典当行提起反诉称,该典当行已向其支付了全部典当款,且当户违约在先,还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1月11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典当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青岛市金达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刘某房款84055.50元。据悉,此案在该市尚属...
2015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
  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
哈尔滨市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如何办理
  哈尔滨王某想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出售,李某有购买此房的意愿。为了避税,李某暂时不想将房子更名,又怕王某反悔,于是二人来到公证处向公证员说明情况,并要求为他们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公证员葛琳就上述情况进一步询问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将要出售的房产系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仅登记在王某一人名下,双方也未向公证员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对于合同的基本内容,根据...
买房只公证不过户卖方欠债致房被查封
  2013年5月,张某购得李某一套房屋。李某的房屋于2010年10月取得,取得房屋时间未满五年,为了省下房屋产权过户的税费,张某决定先办理委托过户的公证,等李某的产权满五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张某在办理公证后搬入居住,但之后一直未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2014年4月,张某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以李某欠他人30万元为由查封了该房屋,并要求张某限期清空。张某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根据《物权法》第六条规...
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台房产公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房产遗...
公证文书有哪些类别
公证文书主要有以下几类: (1)公证书。是指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经过审查核实,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书。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活动的结果,公证的效力和作用集中体现在公证书中,根据规定,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要件效力。 (2)公证决定书,公证决定书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为解决某些公证程序事项而作出书面处理意见。根据规定,公证活动...
共有房产公证 一方卖房可起诉追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涉及夫妻财产的问题也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近几天,成都商报记者走访发现,成都很多公证处关于夫妻财产公证的咨询数量增多,此类公证的数量也开始小幅增加。据公证处估计,经过一段时间对新司法解释的消化、考虑、讨论后,公证的数量预计还会增加。   推荐阅读: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产公证法律常识   “随着经济发展,家庭财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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