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如果亲属间通过无偿赠与的方式,将来再转让还需要缴纳高额的税收。 房产赠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汇总一、免征个税的情形 根据《》(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赠与三种情形可以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
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
一、执行程序中一处住房的含义?
所谓一处住房,是指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生活的唯一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规定》第七条中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批以执行。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如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对其唯一居住房屋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一处住房的执行仅限于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小产权...
2012年杭州有个房产案全国关注——妈妈用198万元买了套婚房给女儿女婿,买下后才发现婚房带有20年租赁。去年此案判决房屋转让合同有效,租金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进行腾退。
现实中,尤其是非住宅,即一些经营性用房,常常在法院执行房产拍卖时,突然跳出一个所谓的租客——运用“买卖不破租赁”来抵抗买卖和抵押房产的执行。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执...
唯一房产执行 【案情】 甲借乙5万元人民币,约定一年内归还,到期后甲未归还,乙多次催讨未果,乙将甲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甲在7日内归还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甲一直未履行,故乙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申请人甲送达相关法律手续,甲在法院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履行,经查明甲在县城繁华地段有一处20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此乙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房产。 【分歧】 针对本案...
被执行人必需的居住房屋认定之我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另外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或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
导读:房产转让除了要购房款与房屋的交付外,还有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房产转让过户手续的办理,我国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以房产登记中心所登记的房屋所有人信息为准,如果未办理房产转让过户,即使交付了购房款,仍未能真正拥有该房产,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房产转让过户办理的详细内容。
一、房产转让过户办理需准备以下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
购房指标是我国房地产发展中出现的一个关键词,其产生的背景和前提是:我国部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存在的公务员集资房、职工集资房,是福利分房在房地产领域的反映,由于这种福利房与市场上的其他商品房之间存在一种巨大差价,购房指标也就应运而生,拥有公务员或职工身份,方能获得这种购房指标的资格。
而由于人们的需求多样化,如为子女入学、户口迁入、商业经营、房价低等,导致了购房指标的转让,而购房...
杨女士咨询:我和丈夫傅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2010年共同在义乌某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我们双方名下。去年 12月18日,我丈夫在瞒着我的情况下与第三方金某达成转让合同,约定以市场价150万元转让给金某所有。在他们准备办理登记变更时,我知道了这件事并坚决反对。请问律师,这份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答复:你丈夫和金某签订的转让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该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取决...
房地产转让的流程办理以及税费计算。
房地产转让流程办理
房地产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a、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b、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c、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d、房管部门核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