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屋租赁市场相当活跃,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与过去相比,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突出表现为新类型的酒楼、商场、发廊等房屋租赁纠纷不断增加,这些纠纷的承租方为了给顾客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服务环境,往往对承租房屋进行大规模的装修及增加服务设备,动辄数万、几十,多的甚至上百万元。但由于双方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对这些增添物的处理约定不明或未作约定,加之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凡是具有合法产权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权利人都可依法出租其房地产,或者说,凡是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均可依法出租。 下列房地产不得出租: 一、 未登记领取有关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 二、 有产权、使用权或者租赁纠纷,尚未得到解决的; 三、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或是违章建筑的; 四、 共有房屋,没有提供共有人同意...
上周二(1月15日),大兴区城管联合执法队的5辆推土机和铲车开进了黄村镇周村,将村东一间一万多平方米的物流仓库推倒,次日,附近的办公楼和宿舍楼也遭受了同样命运。 2004年,北京顺华货运有限公司和北京龙友物流有限公司与大兴区黄村镇周村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了村领导所称的“荒滩地”100余亩建设仓储物流中心,经过3年的建设,逐步完工投入使用。去年年底,大兴区城管监察大队确认此处系违法占用基本...
记者的一位朋友顾小姐,近日打算把位于杭州城东的一套二手房卖掉。房子挂出去后行情不错,每天都接到不少要求看房的电话,但是由于此前房子还在出租,顾小姐跟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商量后,决定等房子出租到期后再带客户们看房。
来看房的小夫妻,在门口看了一眼掉头就走
10月下旬的时候,租客终于搬走了,顾小姐兴冲冲地赶往房子里,准备稍做打扫后正式迎客。然而一打开房门,眼前的景象令人目瞪口呆,70多平方米的三室一厅的房...
租赁物维修义务由出租人履行
先生问:我承租了一套楼房,前几天出差回来后发现房屋的水管因老化而漏水,泡了楼下的房屋地面,现在楼下让我承担赔偿责任,我想知道谁来承担责任?
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因为水管老化而导致楼下财产损失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责任。
房主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王女士问:我因为工作需要,在离...
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在合同约定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并取得合法收益。
(二)优先购买权,即租期未满时,出租人出卖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
(三)优先承租权,即租期届满时,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承租。
(四)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承租房屋,支付租金。
(五)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
首先,“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其次,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规定即充分体现租赁合同的物权化特点,也可称为买卖不破租赁。 物权是对物的直接管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最典型的物权是所有权,此外还包括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典权等。所谓租赁权的物权化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可以对抗第三人,即使第三人是该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享有其他物权的人。根据该...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
读者张先生问:我从房主那里租用了一间门市房做生意,现在城管说是违章建筑要拆除,我与房主的合同是无效的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景琪律师解答: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你承租的房屋因是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故承租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