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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转租发财 假协议露破绽
  租完房子后,再将房子转租给他人,俨然成了隐形“二房东”,日前,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判定租房人倒出房屋,所签租房协议解除。   2008年,齐某和房主安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齐某租赁安某一处门市房经营餐饮,租期12年,期间不得对房屋转租,前三年租金每年为八万元,中间三年每年为九万元,后六年每年为十一万元。租期从2008年12月15日起,每年在12月15日前交清房租(上打租),不得拖欠。 2012年...
浅谈房屋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二房东出租房屋。转租分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合法转租是指承租人经出租人准许的转租,它体现了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的许可,擅自转租的行为,它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和租赁协议的约定,属于违法行为。   一、如何区别非法转租与合法转租。   房屋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房屋转租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
在沈阳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房屋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应持房屋权属证明、出租人合法证件等资料到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申办房屋出租许可备案手续,领取《房屋出租许可证》。   房屋租赁当事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房屋租赁登记。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书、证件:   1、房屋权属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证件;   4、登记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导读:本文介绍的是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内容,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
联合管理居民出租个人居住用房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进入我市,参加城市建设,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征©管问题尤为突出。鉴于此种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居民房屋出租的管理力度,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零散税源的控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
按经济形态划分的9类住宅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资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它不同于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所供给的福利性住宅,是纯粹商品化的住宅。商品房的销售由市场决定其价格。   2.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随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
关注:合租纠纷
不菲的房租催生了合租的风潮,这种在上海、北京风行一时的生活时尚,如今正悄悄蔓延到广州、深圳等地。面积 合租,在房租甚贵的大都市,是许多单身青年的新选择。然而,合租房虽然减轻了部分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却产生了许多安全隐患和法律纠纷。“合租人之间互不了解,生活习惯各有不同,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一位律师表示。   □一种现象 高价房租催生群租   成都市东新街4号,一套80多平方米的套三住房里,居...
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是如何界定的
读者王先生来信说,他在大名路有一套公房,现在要动迁了,这套房屋以前是用于居住用途的,从1998年起我就开了一间杂货店,现在有人说这套房屋不属于非居住房屋。他咨询非居住房屋怎么界定?   我们请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答复如下:   因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价格的差异,导致动迁时双方对房屋性质争论颇多。本市有这方面的规定: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
租房违约金怎么算?怎么缴纳?
  一、在什么情况下要缴纳租房违约金?   1、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   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   2、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   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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