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又称房地产中介。市场经济离不开中介服务。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正在蓬勃发展,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这一中介得以发挥。房地产中介为消费市场提供了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这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这一中介服务已成为房地产业不可缺少的部分。
中介作用
房屋中介的地位和作用是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为和职...
摘要:本文主要讲的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等内容及相关免费的法律咨询。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应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村房屋的产权归属和产权流转作出明确规定。
案例一 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李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四间及院落、土地转让给了徐某,李某房屋所使用的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房款50000元。合同签订后,徐某交付了房款,李某出卖房屋是为在其原有房屋前重新建房,此后李某的建房手续批不...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在此过程中,由于定居城市的农村村民日益增多,农村房屋买卖现象也频频出现,而且买卖主体的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之内,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难题,是目前司法实践的热点、难点,相关物权理论的研究争论很大,在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
摘要:2004年12月,北京市高级法院颁布《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以后,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基本上都采取“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案情简介:
2001年11月5日,北京居民王某与昌平区沙河某村村民周某签订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大致内容如下:周某将昌平区沙河镇某村房屋五间出售给王某,签约之日起,周某无权干涉房产;王...
导读:房屋买卖是指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是一起关于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陈某,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
被告:王某,住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
委托代理人:王富利,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称:1985年,原告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的农村房屋一套卖给被告,房屋出卖款共计2万...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增强,很多农村居民搬离了农村,手中有了“多余的房产”,农村私有房屋的买卖也应蕴而生。但在现实中,基于房价上涨、拆迁等原因,许多当事人又以违反法律的规定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那么农村私有房屋能不能买卖?买卖合同的主体到底是谁呢?这一问题既关系到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又关乎社会的稳定。
农村私有房屋是指农民个人所拥有的用于生产、生活的自建自住农舍,这种农舍主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的流转日益增多,并随着民房拆迁补偿的剧增,由此引发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也随之增加,我国法律目前对于农村房屋的规范尚比较杂乱,尤其是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范政出多门,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一法律问题理解各异,本文试从法律应用层面上提出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法律适用问题的个人见解。
一、现有对农村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在农村房屋买卖、转让中,转让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出让人通常为当地村民,而购买人或受让人既可能为当地村民即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异地村民即不同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也可能为城镇居民,受让主体较为广泛。而受让主体的身份恰恰是影响交易行为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以下就农村房屋买卖的受让主体及合同效力作一浅显分析。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受让主体分析
农村房屋买卖存在以下三种受让主体,不同的受让主体,其...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分析
(一)农村村民出卖房屋符合所有权制度要求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房屋可以成为公民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财产所有人能够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是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含义。对于农村村民而言,一般情况下其不会轻率出卖自己的房屋,但现实中需要出卖房屋的情况却很多,如...
目前针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两种观点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论
这种观点认为,依据房屋必须建立在土地之上这一物理现象,农村房屋买卖必然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开禁宅基地交易不过是满足强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且在宅基地分配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情况下,贸然允许宅基地交易,将导致强势群体对宅基地的兼并,大量失土农民由于生活无着成为流民,将会对社会秩序造成巨大冲击。从法律规定看,《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