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从草案规定可看出,草案允许农村房屋出售。该草案第272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273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抵押的,在实现该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由此可见,草案对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采用地随房走。
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其立法本意旨在维持农业用地的数量,保证农民的生存之本和粮...
农村房买卖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
丈夫生前工作调动出售农村房屋,后妻子以产权未过户强行入住,该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原则上不以所有权登记为生效要件。
1993年,宣威市的蒋先生工作调动,将农村的两间住房作价8000元出售给了马先生。马先生随后于1996年至2004年12月对该房屋管理使用,并两次修建。2002年12月,蒋先生不幸死亡。2004年12月5日,蒋先生的农村妻子吴女士毁坏该房屋门锁入住,双方...
案情回放
樊某与顾某于2003年10月1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樊某将座落于建设镇镇南路、在镇村镇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建筑面积为339平方米的住宅楼一幢,以人民币20万元卖给顾某;如单方违约,承担违约金2万元;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嗣后,樊某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介绍下,又以27万元将同一幢住宅楼卖给了韩某、童某。顾某以樊某毁约造成其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樊某赔偿损失两万元。 对该案如何处理,...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向城市,由于各种原因,他们选择在城市长期居住而打算卖掉农村的房屋;而部分城镇居民则由于向往农村田园式的生活或其他原因而打算在农村买房。在这种供需的双重刺激下,农村房屋在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之间的交易日益增多。
实践中,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以浙江省温州市为例,近年来,温州的房地产市场火暴,房价一路...
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买受人该如何处理?出卖人负有哪些义务? 答:处理意见如下: (1)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加固补强的方式来完成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这会保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公平合理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
一两限房墙面出现“肿块”
业主认为属质量问题;开发商否认;监理方称可维修解决
“问题墙面”已被破开。昨日,业主张先生称,自家两限房墙面出现“肿块”,开发商称不是房屋质量问题。
市民张先生说,他购买了石景山区金顶阳光小区的两限房。前日(26日),开发商发房钥匙时,他发现自己房屋的承重墙,约1平米面积已经鼓起。开发商表示,这不是质量问题,他们将为业主维修...
记者从成都市消协处获悉,截至上半年,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关于房产投诉共200多起,其中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更是位居榜首。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市消协投诉站站长蒋斌告诫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房产前一定要理性,避免盲目、冲动。房屋质量应该是我们选房的首选标准、因为只有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它才具有居住和使用功能。其次才是价格、地段、环境等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如何去鉴别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呢?为此记...
从一些关键词看新版房地产买卖合同小业主如何受益 质量缺陷装修马虎该赔就得赔 一·共用设施—必须与房屋同时交付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十三条]:卖方在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
房屋售出后谁来维修 购房后房屋的共用部位如承重结构(楼盖、梁、柱、内外墙、基础)、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公用门厅、设备层、院墙等;共用设施设备如分户电表以外的设备线路、分户水表以外的上水管道和配件、下水道干管、雨水管、垃圾道、烟道(排气孔道)、信报箱、避雷设施、共用电视天线等的维修应由房管组织负责,费用由维修基金来承担。共用部分的维护基金来源于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的10%和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