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前卖出的房屋现在突然要征地拆迁了,现任房主由此可获得一笔数目可观的征地补偿款,此时,卖房者大喊吃亏,买房者则暗自窃喜,纠纷也因此而生。
近期,枝江市连续发生了两起这类纠纷,一起中的涉事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所幸警方及时介入平息了干戈。另一起中的涉事一方则直接大打出手,结果5人被判刑。
据了解,宜昌市近几年来已发生多起这类农村房屋买卖的纠纷和案件,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这类闹剧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
农村房屋买卖中的宅基纠纷
[基本案情]
2002年,甲在农村自建了一套住房,后考虑出售该住房。城市居民乙获此消息后,经协商,与甲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甲将位于某村的房屋四间转让给乙,乙支付购房款人民币20万元,甲负责协助乙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协议签订后,乙依约支付甲购房款20万元,但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3年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观点]
律师认为,...
导读:根据目前的相应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由于其土地性质所决定,仍受到严格的限制。在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城市居民如果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能会产生一些麻烦或财产损失。但是,已经购买了的农村房屋有效吗?
【案情简述】
宋某系城市居民。2010年8月,宋某与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将农村的一所房屋卖给宋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交易结束后,宋某向有关部门缴纳了相应的契税...
摘要:2004年12月,北京市高级法院颁布《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以后,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基本上都采取“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案情简介:
2001年11月5日,北京居民王某与昌平区沙河某村村民周某签订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大致内容如下:周某将昌平区沙河镇某村房屋五间出售给王某,签约之日起,周某无权干涉房产;王...
一、农村房屋买卖、转让及其纠纷产生概论 (一)农村房屋买卖、转让的社会经济基础 所谓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主要为村民私有的住宅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如村委会办公用房、企业厂房、仓库、其他公益事业用房等。 农村房屋买卖、转让从社会经济上分析,有其必然性。因为物的价值在于利用和流转,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一样,也必然存在...
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买受人该如何处理?出卖人负有哪些义务? 答:处理意见如下: (1)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加固补强的方式来完成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这会保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公平合理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
一两限房墙面出现“肿块”
业主认为属质量问题;开发商否认;监理方称可维修解决
“问题墙面”已被破开。昨日,业主张先生称,自家两限房墙面出现“肿块”,开发商称不是房屋质量问题。
市民张先生说,他购买了石景山区金顶阳光小区的两限房。前日(26日),开发商发房钥匙时,他发现自己房屋的承重墙,约1平米面积已经鼓起。开发商表示,这不是质量问题,他们将为业主维修...
记者从成都市消协处获悉,截至上半年,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关于房产投诉共200多起,其中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更是位居榜首。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市消协投诉站站长蒋斌告诫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房产前一定要理性,避免盲目、冲动。房屋质量应该是我们选房的首选标准、因为只有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它才具有居住和使用功能。其次才是价格、地段、环境等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如何去鉴别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呢?为此记...
从一些关键词看新版房地产买卖合同小业主如何受益 质量缺陷装修马虎该赔就得赔 一·共用设施—必须与房屋同时交付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十三条]:卖方在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
房屋售出后谁来维修 购房后房屋的共用部位如承重结构(楼盖、梁、柱、内外墙、基础)、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公用门厅、设备层、院墙等;共用设施设备如分户电表以外的设备线路、分户水表以外的上水管道和配件、下水道干管、雨水管、垃圾道、烟道(排气孔道)、信报箱、避雷设施、共用电视天线等的维修应由房管组织负责,费用由维修基金来承担。共用部分的维护基金来源于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的10%和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