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旧村改造、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土地快速升值,因农村房屋买卖引发纠纷诉讼至法院的案件日益增多。昨日,记者从莆田秀屿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审理了一起因农村房屋买卖引起的合同纠纷,因交易未取得村委会同意,村民陈先生与吴先生私自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
农村房屋无证件双方买卖起纠纷
原告陈先生与被告吴先生系同村村民。去年6月3日,陈先生与吴先生签订了...
8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上诉案件。
2000年5月16日,张某、田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将涉案房屋转让给王某之子王某某。因涉案房屋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而王某父子均非涉案房屋所在村的村民,故张某、田某起诉要求确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要求王某和其子腾退房屋及院落。一审法院以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国家法律关于农村宅基地禁止违法转让的规定...
花钱在隔壁村子买了一处带院的住宅,杨某虽手持公证处、房管部门出具的手续,但在法律意义上,这处住宅却不属于杨某,因为有悖于“房地一体”原则。
几经倒腾把房子给倒没了
杨某,是土默特右旗苏卜盖乡美岱桥村村民,2002年3月,曾向住在土默特右旗沟门镇威俊村的胞姐张某购买该村房院一处,内有混合结构正房128.34平方米,混合结构南房80.78平方米。同时经土右旗公证处公证,在土右旗房产管理所办理了...
农村房屋买卖的条件:
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享受一宅。按照法律规定,在农村应该享受房屋买卖权利的人,
1、必须是本村的村民。
2、这个人在村里没有住宅。
3、再一个是本村的居民因为结婚、分居、分户这样也可以购买房屋;同时规定卖房的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另外对于不属本村村民可以在本村享受宅基地,国家有几个特殊规定:
1、是在外面当兵的现役军人也可以在村里没...
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农村人口向城镇产业化转移,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浮出视野。由此引发的纠纷解决渐次成为司法实践必须予以回应的审判热点。我国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现行法律法规仅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作出了规定,但对其包含买卖在内的各种形式的流转则鲜有涉及。这使得该类纠纷的司法裁决成为了审判中的难点,从而导致司法中的裁判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司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整和规范...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特别是城中村房屋买卖不断增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由于规定杂乱、理解各异,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判决千差万别。笔者尝试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作一探讨。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冲突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村民将农村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
近年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此类纠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有指导意义。
我国〈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在我国民法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民事法律行为,通常...
甲将所有权为其父亲丙的农村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房款的同时,房屋交付。后因该村将成为某镇工业集中区而面临拆迁,丙即以甲卖房未经其同意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并由乙返还房屋。对于农村房屋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虽然有很多先行者已经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形成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等几种观点,但并未达成共识。审判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
农村房屋买卖涉及的法律依据...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购买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
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
《宪法》第10条,城市的土地发球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发球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第13条:“连胜保护公民的全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63条:“家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