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
专业人士表示,农村房屋买卖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等程序。买房人还应该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
农村房屋买卖程序流程如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
本项目试图发现因买受人的身份而引发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的司法实践,包括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合同无效的后果。
分析路径:农村房屋买卖所涉纠纷数量较多,本文所论仅针对如下情形: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农村房屋,当事人因房屋买受人的身份对合同效力产生争议,法院讨论了合同效力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共分析153篇符合上述条件的判决书。
实证分析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买受人身份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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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外人员(包括城市市民和外村农民)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日益活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民房拆迁补偿的剧增,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呈井喷状态。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向国有土地转变的过程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成为焦点。从介绍、评价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出发,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和民法债权、物权原理,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下宅基地使用权变动的原因、规...
[案情]
原告冯某与被告陈某原均系同村社村民,被告陈某户口于1996年5月由农村迁往城镇。原、被告诉争之房系被告陈某之父陈某某于1982前修建使用,于1991年5月26日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其证载明土地使用者为陈某(因当时陈某某全家只有陈某是农村居民户口),土地用途为住宅。陈某某于2000年8月10日将该证载明的房屋以3800元价格卖给原告冯某,陈某某以被告陈某的名义与原告冯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固然属于不动产,依照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及相关规定,不动产是需要初始登记的,转让时则需过户登记。但对于农村房屋,其不属于商品房,自身具有特殊性。
针对当前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大部分没有登记的现状,我国亦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必须办理初始和变更登记。...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涪陵区的陈先生将自己的农村自建房屋出售给城市居民王女士,卖价4.2万元,陈先生出具了收条。2004年10月,王女士一家入住。后来,陈先生先后两次以王女士未缴清购房款为由锁住大门。2013年4月13日,王女士一家被迫离开。当年底,王女士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无效,故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陈先生...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我国法律、法规严禁宅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办公厅早在1999年就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居民由于各种原因选择在城镇居住,从而将自己在农村的房屋予以出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众多,不同位阶的立法规范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造成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裁判标准的不统一,造成司法实物上的困惑。本文试图以农村房屋买卖的成因作为基点,进而分析涉农房屋买卖的现状以及现行司法实践的困惑,最后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