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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农村房屋也能拿房产证!
  农村建房办理“房产证”有什么作用呢?   1、农民的房产权得到确认后,将对以后处理这个产权,包括今后一旦政策允许出让、抵押等,都是一个主要依据;   2、农民有了产权证后,房屋就会增值;   3、有利于解决很多农民家里空置的宅基地。   具体怎么申请?   根据最新《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
农村危房改造去哪个部门申请登记
  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居委申请程序是:农村申请危房改造需要这些程序: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户主可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对初定危房改造对象予以公示后,再填写申请表,并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同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
农村房屋买卖,法院判无效
  金先生已经退休,想着在城市中打拼了一辈子,老了想找个农村安静的舒适的环境去养老,找寻多个地方,终于相中了位于大兴耨农村188平方米住房和院子,看着宽敞的房子和那幽静的小院,金先生不仅开始憧憬起来自己幸福的晚年生活。   2013年2月,金先生和房主李某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188平方米住房和院落以53万元价格卖给金某,并于签订当日金某向李某支付了50万元。   签了合同,交了钱,金先生要求李某交房,李某却以...
农村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研究
  当前,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是我国发展新阶段提出的新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江宁区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原来村庄的土地、房屋被征用、征收,建造了大量的拆迁安置房。同时由于江宁区的外来人员较多,对于房屋有巨大的需求。另外,江宁区离南京市区较近,有一部分南京市区的人来江宁置业。在此背景下,江宁区农村房地产市场变得异常活跃,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特别是拆迁安置房买卖合...
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应遵循的原则
  2013年12月24日,某县张家村村民张某与谢某约定:张某将2009年建在张家村的三间砖瓦结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谢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谢某向张某支付了3万元购房款,张某将房屋交付给谢某,随后谢某入住该房屋。2014年3月张某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买卖为由,认为其与谢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无效,要求谢某返还房屋,并同意向谢某返还购房款3万元,谢某不同意。张某遂...
农村房屋买卖中的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房屋买卖中的宅基地使用权   近日,九溪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特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起特使的合同纠纷,在九溪江司法所办公室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的房主为我乡华荣村三组吴某周将自家的四封三间木结构房屋作价15280元卖给同组村民梁某青,双方约定钱款付清时即由买主搬进房屋居住,两人没有书写规范是买卖合同,但房主在收条后面写有约三十来个汉字,意思为收款后一年之内交付房屋管业凭证以及双方...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导读:房屋买卖是指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是一起关于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陈某,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   被告:王某,住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   委托代理人:王富利,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称:1985年,原告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的农村房屋一套卖给被告,房屋出卖款共计2万...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的法律依据
《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从草案规定可看出,草案允许农村房屋出售。该草案第272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273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抵押的,在实现该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由此可见,草案对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采用地随房走。 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其立法本意旨在维持农业用地的数量,保证农民的生存之本和粮...
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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