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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上饶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明确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优美、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区,是指以住宅为主,公用设施...
合理利用房产抵押贷款
  本期财先生将向普通融资者介绍如何利用固定的、不能流动的按揭房贷款,并提高房产抵押率,从而尽可能满足资金需求。   提高房产抵押率贷款,融资者可以选择助业贷款里的加成抵押贷款、赎楼贷款和授信贷款等。根据个人创业、就业、学业、家业(家庭生活消费等)等不同用途,个人助业贷款可分为创业贷款、就业贷款、出国贷款、助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其他消费贷款等。   财先生提醒,投资者要选准贷款品种,千万不要投机...
他人租房做坏事,房东担不担责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房屋承租人将房屋用于违法用途,而房屋出租人对此不管不问,或者房屋出租人存在其他失职情形的,有关的房屋出租人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公安机关有权对房屋出租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情...
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福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监督日常物业管理活动。   第四条 房屋的...
房地产抵押规定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
人口普查员昨起入户摸底 租房需报房东信息
  昨天上午,本市启动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为争取居民的配合,普查人员将向住户出示保密承诺书。在入户前,普查员的信息还将在社区内公示。  十万余普查员入户  昨天起,10万多名普查员统一着装、佩戴证件,深入到6600多个普查区,对每户居民的户籍材料和户口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和登记。  市人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减少因为不信任引发的不配合现象,普查员在入户时,将向住户出示《承诺书》,确保普查机...
自治州城镇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八日   自治州城镇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   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有效管理、服务和使用,营造良好的   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自治州各县市城镇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和对物业管理...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房地产抵押?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房地产抵押?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
承租房屋被他人占用且已到期,但占有人仍拒绝搬迁的,承租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租赁权益?
  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发现承租房屋被他人占用,就意味着出租人不能依约交付标的物——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的最便捷的手段。但是,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承担除继续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坚持要求出租人交付房屋,那么承租人可以行使代位权,该项权利也是承租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手段。   所谓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给债权人造...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嘉政发〔2007〕59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六届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嘉兴市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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