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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系可以执行唯一住房?
  1、可以执行唯一住房的的4种情形   (1)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但是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为了逃避债务,转让、转移自己名下的房产,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这不属于保护的对象,...
安全保障房屋租赁活动的法律措施
1、完备房屋租赁的法律要件 尽管房屋租赁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依据有关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完善必备文件还是可以降低风险的。首先租赁双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双方都要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等法律文件和有关身份证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向登记部门提供有关产权证明、租赁安全合格证、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意见和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等法律文件。 2、租前调查 无论出租方或是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都应...
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物业管理收费的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指人员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是根据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的)。人员费用的测算根据所管物业的档次、类型和总建筑面积先确定各级各类人员的编制数,然后再确定各自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出基本工资总额,再按工资总额计算各项福利提取的数额,汇总为每月该项费用的总金额,最后...
什么情况下可对房产执行提出异议?
  一、虽未办理房产过户,但案外人已取得房产权属确定的相关法律文书的。   1、案外人持拍卖成交裁定书,法院经过核实后必须解除查封,不得执行。拍卖成交裁定书是指房产经过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后,制作的注明拍卖房产买受人、房产价格等信息的法律文书。如果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已在其他民事案件执行中拍卖,那么买受人可持该裁定书向法院提出异议。   2、案外人持以物抵债裁定书,法院经过核实后必须解除查封,...
三大产业复苏 深圳商业地产租赁活跃
“我们已经超额完成了今年第一季度的营业目标。”仲量联行深圳商业地产部主管夏春毅昨日向记者表示,受益于经济回暖,深圳商业写字楼的租赁快速回升,一季度租赁面积同比增加6万平方米,整体的空置率继续下降,租金稳中有升。   仲量联行今年第一季度市场报告显示,深圳写字楼市场整体空置率为13.4%,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而且空置率的下降是在有新的写字楼供应市场的情况下取得的。写字楼的整体租金水平达到115.2元/...
物业管理费增加买房成本 你考虑了吗
物业管理费增加买房成本 你考虑了吗 物管费的支出是否和你的物业、你的收入相符合,已成为每个人买房时必须要考虑的。    由于没有把物业管理费纳入买房预算,刚拿到新房的刘先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出于投资的目的,刘先生在前年按揭购买了一间写字楼,当时没有多考虑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没想到,现在交付后,物业管理费高达5元/平方米,一个月的支出要1000多元。刘先生一边要付物业管理费用,一边还要偿还按揭贷款,再加上...
房地产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房地产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作者:周晓笛发布时间:2002-11-04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常常需要以被执行人的房地产作为执行标的或执行对象,对房地产强制执行必然涉及债权与物权法等诸多法律的种种规定,因而在实际执行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尤为重要。本文试就房地产强制执行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一、房地产执行时确定财产归属的几种情况 在执行房地产时,首先要确定被...
房屋租赁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出租人在房屋出售前对房屋租赁承租人未尽通知义务,房屋租赁承租人应在多长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文为您讲述关于房屋租赁优先购买权行使相关法律问题。出租人虽然没有通知房屋租赁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房屋已几经转手出售,现房屋房屋租赁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的,应如何处理? 1、出租人在房屋出售前对房屋租赁承租人未尽通知义务,房屋租赁承租人应在多长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属于...
业主物业管理费从何时起付?交房之日如何认定?
问:按照规定,物业管理费自交房之日次月算起,请问交房之日如何认定?以实际交房之日,还是以通知交房之日?小区已交房,但业主事后发现开发商在未符合合同交房的条件下向业主交房,是否可以认为交房并不是实际交房之日,待开发商满足交房条件之日才是真正的交房之日?   答: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为业主提供公共区域的管理与服务所需的费用,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交房付费的日期是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开发商通知...
查封房产中对被执行人唯一居所的认定
查封房产中对被执行人唯一居所的认定 作者:高海涛发布时间:2007-10-26 一、我国法律规定,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均可查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均可以采取查封措施。这一规定是为了限制相关权利人为躲避履行法律义务而擅自对房屋进行处分。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由此可见,只有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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