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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房子先到房管部门备案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0 ℃

    租赁房子先到房管部门备案

      “我们没有通过房管局租赁房子,梁园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让我们交纳租赁手续费,这属不属于乱收费?”昨天上午,步行街商户曹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

      曹先生告诉记者,梁园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到他店里收了100元的租赁手续费,这让他很不解:“我又没有通过他们租赁房子,他们凭什么收取我的这项费用呢?”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梁园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赵虎,他说,为了维护租赁双方的利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子的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都要到房管局备案,并交纳房屋租赁手续费。经过市物价办核准,此项收费标准是房屋年租金的1%,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赵虎还告诉记者,商丘很少有人主动到房管局备案,他们只好到商店里向商户宣传政策,并且向他们发放通知书,限租赁双方接到通知书后3—5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办证手续。对拒不备案的,他们将按程序并根据规定,对他们处以300元—3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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