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姐姐潘X英将其名下的位于棠下村上社口岗大街15巷4号的房屋赠与给弟弟潘X恒。时隔多年以后,姐弟发生矛盾,姐姐于2009年向天河区法院起诉要求收回房子。这种通过公证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子,在赠与人反悔的情况下可以收回吗?
答辩状
答辩人:潘X恒
代理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利红
因潘X英诉潘X恒赠与房屋纠纷一案,潘X恒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潘X英与答辩人潘X恒之间的房屋赠与...
1999年11月,北京的耿大爷为了感谢一直照顾他的缪女士,办理了公证遗嘱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遗赠给缪女士所有。2009年2月耿大爷去世后,由于与老人的子女之间就诉争房屋归属产生争议,缪女士将老人的子女告上法庭。然而就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缪女士发现耿大爷的儿子耿某某通过欺瞒的手段将诉争房屋的产权变更至其名下,之后又将房屋转卖给了他人,且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在关于遗赠的官司结束,确认诉争房屋属于缪女士所有后,缪女士...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和朋友之间。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婚姻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并非赠与,还可以拿出借据证实。对于这种情况,法院首先看另一方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
妻子可以主张丈夫赠与“二奶”房产赠与合同无效 作者:李乔覃桂珠 2009-02-06 【案情及审判】 2007年,从玉林来河池市经商的黄宇铭,认识了年轻貌美的韦诗芳。由于每个月都要来河池办理业务并停留10天左右,虽然在玉林的家里有温柔贤惠的妻子周玉兰和一个可爱的儿子,但难耐寂寞的黄宇铭还是将韦诗芳包为“二奶”供养起来。为了与“二奶”的生活过得更舒适和方便,黄宇铭买下了一套...
丈夫买房送给小三妻子吵闹后公证声明维权 作者:杨野 2010-07-16 丈夫将所购房产登记在情人名下,妻子发现后,认为丈夫的行为侵犯了夫妻共有财产权,应属无效行为。为此,妻子到公证处发表书面声明主张该房产的权利。昨天,江北区的女子林珍珍(化名)在重庆市公证处领到公证书,她表示将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跟踪丈夫发现他有外遇 40余岁的已婚男子罗灿(化名)在江北经营餐饮,近年生意越来越...
夫妻共有房产赠与二奶无效 1997年2至3月间,王某与刘某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双方商议各自离婚再结婚。1997年8月刘某与前夫离婚,同月王某出资10万元为刘某购买往宅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并由刘一直居住。1998年3至4月,王某又向刘某提供现金5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空调,同年4月21日,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上书:“假如我嫁给别人,我将把购房款10万元、现金5万元、空调款3万元计人...
为何生前赠与情妇房产无效,死后遗嘱赠与有效 【案情】 3年前,张某录用了1个年轻漂亮、气质非凡的大学生担任秘书。没过多久,这个秘书就成了张某的情妇。去年春天,张某用私房钱买1幢别墅送给了秘书。后来张某的妻子发现了丈夫私情,一通大闹后,将丈夫和他的秘书告到了法院,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收回别墅。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张某妻子的请求。 张某婚外恋被曝光后,闹得他很没面子,抑郁成病,不久去世。张某离世...
尚未获得全部产权的房屋能“赠与”吗? 2007年08月28日 李某要求离婚已经2年有余,只因我不同意,他才至今未达到目的。但他并没放弃,为了打通我这个关口,他最近又主动提出了对我和孩子来说都更加优厚的交换条件:4岁的女儿随我生活,李某一次性付清20万元抚养费,另给我一次性帮助5万元。除此之外,他将他婚前购买的按揭房一套110平米赠与女儿。此房购于1999年,首付款13万元,贷款26万元,分15年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