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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而不退”怪象频出
  据发现,当前在中央关于清退超标办公室等规定的落实中,怪象频出,导致有些单位清退办公用房成为形式,有些则带来了新的浪费。专家和基层干部建议,在清退超标办公用房的同时,更应考虑“清退之后怎么办”,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处置方案,以避免清退工作“虎头蛇尾”。   “清而不退”怪象频出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
如何防范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谨防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林先生预购了一套价值3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合同约定: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在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标准的选择上,合同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并约定如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比例绝对值 谨防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林先生预购了一套价值3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合同约定: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在面积...
办公用房租赁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内含厨房_____...
哪些情况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房地产
  出现哪些情况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房地产?   1.债务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租赁房屋不登记无效吗?
  一、租房时是否必须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沪律网网友提问: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租房时是否必须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沪律网律师回答: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对住宅用房来说,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
现有住房抵押银行贷款利率
  银行贷款利率是按贷款用途计算,不是抵押物,不过按人民银行2005年3月公布的贷款利率和政策来说,所有贷款(公积金除外)都按商业贷款利率计算。   各家银行都一样,没有什么优惠而言,利率都是国家定的。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的意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的过程,实际是包含着对房屋租赁双方租赁行为审查的含义。   一、保证房屋租赁双方的信息正确。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已出租的房屋可以抵押吗?
  1、已出租的房屋可以进行抵押吗?   可以,出租人当然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虽然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出去了,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他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作为一种物权,其效力当然高于租赁关系的债权关系。   2、抵押会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吗?   按照《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出租人将房屋卖给...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导读:天津市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申请表的格式是怎样的?除了提交申请表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天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
如何识别P2P平台房屋抵押标的风险
  1、抵押房有司法行政限制   在一般的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当中,如果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出借人就有将借款人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理并获得相应的抵押偿付款的权利。不过,在法律上,如果当房产先于抵押存在司法或者行政限制的时候,此房产是不具有被抵押的权利的,与之相对应的是出借人就不具备处理这类房产的权利了。   如何规避:提前在人法网、文书网查询借款人是否正在被执行阶段,同时查询借款人是否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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