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审理公房租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出租人指定”是否应作为前置程序
公民之间为公房租赁户名的变更、分列租赁户名及公房使用部位等发生纠纷,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理解不一,现在的做法比较混乱。有的法院直接予以受理,有的法院则认为应由出租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后,法院才能受理。现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租赁条例》)规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
律师您好,你想问咨询一下有关物业费如何计算的问题。我刚搬进购买的住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0.6元/月×建筑平方米收费,她认为这个收费标准有点高,那么淄博市对小区的物业收费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按照淄博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按照淄价字166号文件规定,目前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将普通住宅划分为3个等级,收费标准。具体内容可查阅相关文件即淄价字166号文件。
房地产转让时 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者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随房地产同时转移。
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这应属于房屋的转租。在争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同时,在办理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3、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面对业主长期拖欠管理费,我们一直希望通过一种最佳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最佳的方式是法律诉讼,还是另有蹊径?实践中,我们没有法律诉讼的行为习惯,更多地希望通过其他人性化的追讨方法解决。但是人性化的追讨方式,不能根本解决拖欠管理费的问题,因为希望不是出路。 受多种原因影响,我国目前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往往不可能达到100%。如果将因个别业主漏交或有意拖欠而造成的损失摊到其它业主身上,显然是不合理的,但...
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
对于物业服务民事纠纷,当事人一般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对于物业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以下就为你详细介绍。 一、民事纠纷
(一)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
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用于明确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由当事人协商拟定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3)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4)土地、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5)房屋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6)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7)房地产交付使用...
1、租金Υ约最普遍
租金Υ约纠纷是房地产租赁关系中最多最普遍的纠纷。一般涉及到三方面问题:
一是拖欠租金,在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会采取容忍的态度。因为房地产租赁市场充满着竞争,房地产出租人并非能够随意找到合适的承租人,如果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迁出还需要花费许多周折。同时承租人虽然拖欠租金,但租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租金还将按月计算下去,因此哪怕租金拖欠一段时间再付,出租人仍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