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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起诉
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起诉我们一家居住在父亲承租的直管公房中。几个月前,父亲去世后,房管部门直接将该房的承租人变更为我继母。我与姐姐对此变更均有意见。 请问,就此问题,我们应该通过何种渠道解决?如果起诉,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法官释疑 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上述情况属于直管公房...
北京市公房承租人变更规定
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规定 关于对城市公有房屋承租人变更有关问题答复的函京国土房管法字[2001]167号 崇文区人民法院: 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7〕109号)第12条第5项规定:“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作为代国家行使公房所有权职能的房屋管理部门,是直管公房的出租人。...
生前承租的公房死后该如何处理
公民死后其生前承租的公房的处理分两种情况: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2、公房承租人...
公房使用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是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实践工作的法官,作者结合审判实践,就公房使用权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这是一篇关于公房使用权问题的难得的佳作.)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 作者:王爱珍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及市政工程发展、动拆迁房屋增多,财产权属、婚姻家庭等案件中涉及公房使用权的纠纷日益突出,因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或有些规定不明确或前后不一致,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多困惑。笔者就近年来公房使用权纠纷案件所...
购买公有住房的程序手续办理
  本文介绍公有住房购买程序和购房相关常识。首先应该办理认购手续、再签订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售房单位核准信息、钦定公有住房合同、进行付款、申领产权证。   1、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领取购房用的有关统一表式资料。   2、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怎么办?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   除恃强占用和任意占用合用部位,影响相邻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予调整外,一般应维持争议前的使用状况。原使用部位较大的承租人承租权转让、交换等迁出的,出租人可适当调整合用部位的使用。
已购公房上市需要什么程序和费用?
  已售公房上市的程序、材料准备以及相关费用。已售公房上市需要对已购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提出的上市出售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上市程序   1、持房产证到二楼西厅窗口办理房屋测绘。   2、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到1-4号窗口申报。   4、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已购公有...
已购公房上市 上海有何规定
已购公房上市 上海有何规定   已购公房上市方面,目前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是这样的:  1、凡是职工按房改售房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已经取得权证,除部队营房、学校校园内和户籍冻结地区的房屋外,均可上市出售。2、自1999年12月1日起,已购公房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其上市出售统一按内销商品住房买卖的程序进行。具体操作为:(1)与当事人订立合同。该合同文本应以上海房地局制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合同文本为准...
公房动迁款分割中当事人如何追加?
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一个或数个居住人(以下简称 “ 同住人 ” )、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其他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被通知以被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其在诉讼中的相关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中国人入外籍是否享有公房福利配给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公民走出国门去外国定居,甚至加入外国国籍的也日渐增多。那么,加入了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还能否享受国内相关公房福利配给保障权吗?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就一审宣判了这样一起案件,对已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的王某博(化名)主张恢复原居住上海铜仁路某号承租权和使用权等诉请不予支持。   案例   现年83岁的王某博,原系家住上海铜仁路某号公房的居民,他与其父王某廷(化名)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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