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0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解读农民房屋买卖协议
 由于农民房屋买卖没有示范合同文本,实际上都由买卖双方自行拟订,合同条款比较简单,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在咨询接待中,笔者发现下面这个合同是农民房屋买卖中普遍采用的,笔者试图对合同条款进行简要的解读,以提醒购房者。   甲方:卖房人乙方:购房者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将坐落在上海市某区某村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虚假宣传学区房要给中介费吗?
  基本案情   雷某为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欲购买一套学区房。某中介公司遂向雷某宣传推荐杨某的房子属于“学区房”,并口头承诺可以上某个学校。雷某听信中介公司的宣传,与杨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房屋过户后,雷某发现该房并非学区房,而是紧邻学区房的房子,遂拒绝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费,中介公司将雷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中介公司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向购房人作虚假宣传,导致其提供的居间服务有瑕...
商品房现售指的是什么?
  1、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开发建造并出售的房屋。因此,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房地产现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
房屋买卖律师和中介的作用的区别
  二手房交易程序复杂,涉及到的合同较多,而买卖双方对交易程序通常也不熟悉,尽管有房产中介提供服务,但中介与律师的作用完全不同,不能替代律师的工作。   概括来说,中介和律师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以下不同:   一、立场和出发点不同   中介:   从促成双方交易出发,以完成交易并收取佣金为基本目标。中介不会对某一方有所偏爱,只是从中间人的立场来处理双方可能产生的争议。   律师:   从委托人利益出发,...
必看!买房流程中这5大环节的法律风险
  看房选房   四招识破网上虚假房源   网上找房时,当某套房的房价低于同区域均价很多;看房平台没有虚假房源的赔偿的承诺;图片与房源信息对不上;房源介绍不体现税费等关键信息,可能就是虚假房源。   五证不全房子不能买   买房者要警惕开发商虚假广告宣传。开发商常以“赠送面积”吸引购房者,但实际赠送可能是公用面积,购房者若独占可能面临法律纠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固话许...
注意:这6种房子再便宜也不能买
  第一种: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   购买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有一定的风险,虽然价格便宜,但是这类房子有可能无法交易或者您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   第二种: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房子   购房的房子如果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话,这类房子可能会无法过户。   第三种:周边有信号塔变电站等的房子   购买的房子如果周边有信号塔、变电站等,电磁波会造成人的免疫机能下降,引起白血病,精神分裂症,严重的还...
房屋所有权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卖房合同有效
  【案情】   2010年5月20日,原告刘某(乙方)与被告王某(甲方)签定《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刘某购买被告王某所有的涉案房屋;合同总价款为120万元;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整,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共计人民币六十万元整,剩余房款于甲方从该房屋搬出后乙方付清;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
实行房产新政是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一、情势变更的法律效力   所谓情势变更的效力,是指由于情势变更发生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变更合同和终止合同两个方面。   1、变更合同: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 认为情势变更的情形存在,但认为合同尚有履行的价值时,通过变更合同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履行。其变更措施主要有:增减标的数 额的给付、延期或分期履行、变更给付物、拒绝先为履行...
购房时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一、购房过程中注意区别定金和订金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
逾期收房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应由谁承担?
  1、在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买受人逾期收房的,逾期收房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供暖费等应由谁承担?   对于不动产来讲,费用承担以及风险转移等均以不动产的交付为划分基准,不动产交付以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以后由买受人承担。因此,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即在于判断商品房是否已经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