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2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没有业委会 业主能否选聘物业公司” 研讨会实录
主持人、光大花园业委会主任陈兵 主持人:今天这个会咱们讨论没有业委会 业主能否选聘物业公司,这个议题,秦兵是抓我的差让我还主持来,两个险恶用心,一个是剥夺了我发言的机会,这是第一,第二是剥夺了我抽烟的机会,但是因为我中午没吃饭,所以待会儿嘉宾发言的时候。 目前大家咱们都知道北京市是超过80%的小区仍然没有业主大会这个组织,也就更没有业主委员会,就是说这些小区都属于前期物业的状态,大家也知道前期物业...
"老"委员难代新业主 杭小区业委会期待年轻血液
核心提示目前,杭州市的不少小区楼盘都已经过了新一轮的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业主委员会。记者在一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调查中发现,当选的委员们绝大多数都是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中青年业主凤毛麟角。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社区自己的网上论坛人气却很旺,年轻的业主一有问题就在论坛上发帖询问和投诉,以求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案例业委会的停车方案让有车业主不满家住杭州城北某小区的曾先生不久前在社...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范例)
第一条 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要成立筹备组,在房产管理局、小区办公室和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筹办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实行住宅房屋每1单元1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1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1产权证1票;使用人代表每人拥有1...
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
业委会成员是否该拿津贴
加强和谐小区的建设,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不少人的心目中,业委会似乎是与义务奉献挂上等号的,业委会的运作是否需要运作经费呢?如果有,应该从哪里支出,又用在哪里呢?不久前,在上海业伟业主咨询有限公司就举办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业主委员会运作经费” 研讨会。 “津贴该拿”意见占上风   在比较传统的观念中,似乎业委会就意味着义务性的工作,时运苑业委会主任金龙也赞同这一观点。他认为,业委会的经...
业主公约是什么?
  导读:业主公约是什么?很多人听说过业主公约,但却不了解业主公约,业主公约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呢?关于业主公约的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及其管理等方面行为的合同。   一、业主公约的文本格式   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列》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
北京市业主临时公约
  北京市业主临时公约   为落实本物业的售后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
了解你的物业管理权
  1. 对于配套设施,如会所、游泳池等,小业主是否享有一定的产权。   对于配套设施,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列为应缴地价的建筑面积,发展商未售出的,则其产权属于发展商;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列明为“小区配套设施”,不计缴地价,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列明为“小区配套设施”,则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2.物业管理公司将小区附属的商业设施租赁给他人,是否要征求业主们的同意?   小区附...
交房高峰期频发“交付门” 无锡业主收房策略
“说是今年4月交付的,到现在还拿不到房!” “都整改了两回了,还是渗水,我要退房!” “还没有拿到竣工备案表,开发商就要求我们收房,我能不能收?” …… 进入2009年第一个交付高峰期,《金楼市》工作室不断接到收房业主的投诉。与此同时,各大房地产网站论坛中也是交房维权风起云涌。 【矛盾】 整改期常见冷眼 五月末,惠山区一家楼盘社区门口,一些刚收房的业主愤愤然,“房子质量这么差,还交房?” 差不多同一时间内...
律师在线:业主要重视“小土地证”
目前,全国各大城市的业主在购房后,一些城市采取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俗称业主个人的“小土地证”)两证的方式,还有一些城市采用发放土地、房屋权属“两证合一”的方式,如上海、深圳。而北京绝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普通住宅后,一般仅能取得北京市建委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而无法取得小土地证,俗称“以房带地”。实践情况是,仅属于北京市建委发放销售证、房产证的房...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