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小区车库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业主陈女士将开发商及物业告上法院,要求支付从2003年1月至2008年9月的车库出租收益。9月25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陈女士诉称:2001年12月3日,原告和北京金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致达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出售的、位于朝阳区广顺南大街嘉润花园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C座楼下一层上水、下...
梗概 居住在郊区某楼盘的业主张先生,在小区里与外来人员口角,外来人员纠集数人进入小区殴打该业主。小区保安劝阻打人者并记录车号协助破案。事后,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法院判决驳回业主请求。详情 某住宅小区内,前来看房的人员和业主张先生因故发生口角。随后,看房人打电话招来了几个人,分乘两辆汽车进入小区,将业主张先生打伤。案发时,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了记录,虽未能阻...
新丰公司有六间平房的产权,该公司把这6间房作为其办公室地点。几年前,新丰公司将房屋扩建,并加盖了第二层房屋。扩建后,新丰公司没有取得扩建部分及二层建筑的合法产权。2000年7月,新丰公司将此二层楼部分出租给禾庄公司,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乙方禾庄公司租用新丰公司六间房及上二层的通道,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年七万元,付款方式为2000年7月交纳3.5万元。2000年12月31日前交纳剩余部分,乙方按月实...
历时三载,历经一审、二审,原定于7月7日重审的美丽园物业纠纷案再起波澜。5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将该案重审,7月5日又宣布将重审时间推迟。由此,悬而未决的美丽园物业纠纷案再度成为全社会关注之焦点。 一桩看似普通的物业纠纷案,因其一波三折而将“物业维权”这一愈发沉重的话题推上风口浪尖。 悬而未决的“第三次审判” 美丽园业委会主任雷霞,拿着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因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保管义务,致使停放在小区内的私家车被盗,市民厉先生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驳回了厉先生的诉讼请求。 2005年12月14日晚,家住日照市东港区某生活区的厉先生驾驶自己的“北斗星”面包车回到家中,将面包车停放到自家楼下。第二天早上,厉先生发现面包车被盗,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厉先...
昨日,上海市首例“群租案”一审落槌。在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作出的判决中,原告付小姐要求上海绿城物业赔偿2400元等诉请没有得到支持。 132平方米的房屋被隔成10间 2006年5月23日,付小姐向杨先生租赁了位于上海绿城内一套建筑面积132.8平方米的房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两年,房租为每月2400元。 “2006年5月23日,我将第一期3个月的租金付给出租人杨先生,然后向物业申请对房...
因不满物业服务,王府家庭农场小区业委会在未解除原物业合同的情况下就聘用了新物业进驻,并雇保安驱逐原物业。为此原物业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佳顺物业)将业委会和新物业告上法庭。近日,昌平法院认定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和新物业公司程序违法,赔偿原物业损失7800余元。 佳顺物业诉称,2004年8月,该公司与位于昌平北七家的王府家庭农场小区业委会签 订了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5年。今年1月8日清...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8月6日的一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诉讼案,引来了京城多家媒体到场,旁听席上的位置差不多被记者占去了近一半。而坐在上诉人位置上的著名维权人士王海与舒可心,更是吸引记者的镁光灯频闪不断。
    休庭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王海认为:水清木华园的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物业公司要求收取比高利贷还高的滞纳金是个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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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己家的房门设计存在问题,开门时经常把行人撞倒,房主想把门改向,物业公司又不同意,于是房主把负责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配合自己把房门改向。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家住天通苑的李先生所住房屋房门开门时正好撞向电梯入口,房门挡住电梯大门约40%的面积,自他入住两年来,已撞人5次,其中赔偿受害人1次,当时赔偿了200元。李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从2007年5月初开始...
原告:业主陈某 被告:业主施女士 施女士是某高档住宅区的业主住在19楼。施女士在海外生活多年,对卫生设施要求很高。由于施家卫生间较小,施女士于是别出心裁地将北卧室改为浴室,并安装了一个三角大浴缸。施女士在装修浴室时,由于采取的防水措施不当,致使台盆金属软管断裂漏水,浴缸外溢,积水渗漏到楼下的陈某家中。从1999年起,已发生了3次治水事件。陈某提出意见后,施女士也对浴室进行了修理,但仍没在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