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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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管理费从何时起付?交房之日如何认定?
问:按照规定,物业管理费自交房之日次月算起,请问交房之日如何认定?以实际交房之日,还是以通知交房之日?小区已交房,但业主事后发现开发商在未符合合同交房的条件下向业主交房,是否可以认为交房并不是实际交房之日,待开发商满足交房条件之日才是真正的交房之日?   答: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为业主提供公共区域的管理与服务所需的费用,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交房付费的日期是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开发商通知...
尚未收楼,谁交管理费
  我买的房子按约定应当是在去年交楼,但一直没有收到交楼通知。发展商坚称已经发了通知,并要求我交纳管理费。但是我查过《物业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没交付的房子的物业管理费应当由发展商交纳。我觉得,就算是发展商发了通知,按此规定,我没有收楼是否也应该由发展商来交管理费?   答: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敏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确实规定了“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手续和项目、费用有哪些?
  一.物业管理手续如何办?   1、签署《管理公约》。管理公约的内容由开发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而制定,并经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业主(购 房者)对于管理公约的内容一般应接受,如果认为有的打款严重不公,可以保留意见。因为,该公约属临时性质,在以后的业主大会可以进行修改。   2、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等。   3、签署各项管理守则,如装修管理、卫生管理、停车管理、治安管理等   二.物业管理有哪些...
物业费强制执行的妥与不妥
  一、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或面积缺斤短两,可否拒交物业管理费?   首先我们要认清两种法律关系,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的是房屋买卖关系,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关系,二者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房屋质量问题与面积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由于商品房买卖而产生的,与物业管   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据此拒交物业管理费。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应由开发商与业主依据商品房买卖合...
济南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物业收费一直是个热点问题,记者今天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连日来,物业收费政策咨询及投诉的市民比往日多了不少。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市民若遭遇乱收费可拨12358投诉。   市民张先生投诉,他所在的居民小区是新开发的,小区建设和服务设施还没有完善,但是物业公司却按1.3元/平方米收物业管理费。张先生问,这个收费标准是否偏高?小区居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光明小区(一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文号: 市价房发[2001]102号   发布单位: 西安市物价局   生效日期: 2001-05-22   西安光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光明小区(一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为乙级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
长春维修基金将由专门机构管理
  备受瞩目的《长春市物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2005年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长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作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产权人缴存的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护、更新和改造的专项资金,是房屋的“养老保障金”。据了解,长春市于2001年5月份开始缴存物业维修资...
空置房为何还得交足物业费?
  很多新小区的业主都面临空置房交纳全额物业费的问题   很多物业公司表示,何为“空置房”难以界定   各方呼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市民吴先生:我是省会丽日倾城小区的业主,我去年6月1日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今年3月1日实施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交纳物业服务费。”   因为今年上半年我们不准备在小...
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费收取有何规定?
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费收取有何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对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规定有: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二)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停放收费的,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收费,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三)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对临时进出车...
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法律问题
  严格地从法律关系上说,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面物业管理公司与产权入(购房者)之间是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费的问题属于第二个法律关系的内容,开发商在卖房时可以不涉及有关物业管理会同的内容,这并不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但由于房屋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房屋价值的保持有赖于物业的管理,物业管理费的交付即成了伴随物业产权人是一项长期的义务。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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