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3月0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没有产权证算业主吗?
没有产权证算业主吗?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了房款,并已经合法居住使用了房屋,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形,依然可以认 没有产权证算业主吗?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
物业管理的责任问题
物业管理责任 (一)财物保管责任承担 1、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有特殊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2、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未作特殊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 物业管理责任 (一)财物保管责任承担 1、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有特殊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2、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未作特殊约定,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
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 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 常规 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居住区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居住区是指以住宅为主,具有相应配套的市政、公用和生活服务设施,相对独立的住宅区。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居住区内已建成投入...
岳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7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铁岭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铁岭市人民政府令   第 62 号   --------------------------------------------------------------------------------   《铁岭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07年6月25日铁岭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市 长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铁岭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业主、物业管理企...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物业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问:条例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与此相适应,原来的公房承租人逐步转变为房屋所有权人,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在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这一新   兴行业应运而生。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进...
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1994年6月18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住宅区物业管理,明确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宅区,是指以住宅为主,并有相应配套公用设施及非住宅房屋...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的职权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审议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听取并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四)决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五)听取和审议维修基金预决算的报告,监督维修基金的使用;   (六)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和业主...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