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产赠儿子 妻子事后反悔难支持
作者: 于风卫 发布时间: 2009-09-23 中国法院网讯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将房产赠予儿子所有后,女方张女士又以重大误解为由反悔。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女士与被告王先生于2008年2月14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婚生子小王由原告抚养,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中《离婚协议书》约定:住房一套,面积34㎡,房屋...
婚前,丈夫拥有一套企业产住房;婚后,丈夫将这套房置换为两套企业产住房,后花费7万元买下房屋的产权。现如今,这两套房屋市值至少40万元——离婚了,房产怎么分?主持人语: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好合好散也罢、打打闹闹也罢,最难处理的总是财产问题。财产如何分割?法律怎样规定?这些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曾经共同建立和经营的家庭,已经很难说清哪些东西属于谁或该属于谁。在复杂的现实生活面前,法律...
导读: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要离婚的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一、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申请人应是离婚双方当事人,若一方当事人想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两种途径:
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可以办理的手续(如公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凭原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可单方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须凭原房产证、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
网友咨询:
我们是91年结的婚,对方的户口在他父母家里。他父母家的房子是按“94”方案买下的产权房,当时同住人是他妈妈和他。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是否能请求法院对于这套房子进行确权和分割?如果不行,我是否可以单独起诉法院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的权利?老公说他放弃我还能主张吗?
律师回复:
基于“94方案”的特殊性,当时产权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即你的公公。而你的婆婆和老公是当时的...
一、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后,笔者注意到一些女士,甚至一些法学界人士对第十条大加指责,或者认为其倾向强者,或者认为其违反国家诸多法律条文。对于普通女性,在没有认真研究法律的基础上,对该条款大加指责,还可以宽恕,但自谓护法或知法的人士对该条内容大加指责,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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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严格地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内容,完全是《婚姻法》...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需注明财产分配情况);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需带备);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
导读: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并不是同居中所涉及的一切事情法院都不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像精神赔偿或者分手补偿得不到法律支持。
在外人看来,他们是夫妻,生活在一起,钱也合在一起花,有的甚至共同出资买了房和车。只是,他们还没有领结婚证。两人一旦分手,不能好聚好散,也会为了“家产”闹出风波。不过由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rdqu...
导读:市民谌女士:我外甥女去年10月结婚,于今年5月份生下一女儿,6月份她丈夫提出离婚。因婚前他们没有共同财产,他们所住的房子也是男方家长所购买,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请问,女方能否要求分割房产?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芦映律师:关于婚后父母出资的房产,《婚姻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