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离婚都限号了,那离婚房产该怎么分?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3 ℃

  有网友评论:这是最温暖的“限号”理由!确实,天气燥热,难免脾气不受控制,限号等个十天半个月的,这气也就消了,遇到事情先想“静静”,楼盘君觉得“静静”真是个好妹纸!不过话说回来,若是真的离婚,这两夫妻的房产该如何分配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最新的婚姻法,有关财产分割的定义。

  2015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目前结婚买房的普遍三种情况,一是婚前父母购房;二是结婚后父母购房;三是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购房。针对这三种情况,很多人对离婚之后如何分割财产还并不明了。

  情况一:婚前父母购房

  假如二人结婚之前,任一一方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 ,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后,两人如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婚姻不和要离婚,这个房产是不允许被分割的。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此时这套房产,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不管结婚多少年,只要房产没有过户,赠与一方可以提出撤销,离婚时房产属于赠与一方,不允许被分割。

  情况二:婚后父母购房

  很多父母,都是为子女考虑打算,儿女一结婚,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情况三: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也有部分夫妻是结婚之后,共同打拼一起出资购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房产也涵盖在内。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以上只是较普通的三种情况,还有很多其他的特殊情况,比如婚前婚后按揭购房,离婚之后的房子分割以及月供谁来付的问题,在新婚法当中都有明确如何处理。小编建议大家根据个人情况,根据最新婚姻法划分房产,或咨询相关律师。友情提示:结婚需要谨慎,这离婚也希望大家多多考虑,结婚购房本是一件圆满的事儿,闹了矛盾多想“静静”,万一实在非离不可,也希望大家多了解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标准。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