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地产转让在境外进行的应取得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外交机构的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有关商务代办处的认证,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也应经公证机关的公证。 房地产转让的标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者同时存在的话必须同时转让不能分离,如果地块上尚未建设房屋或其他建筑,其转让可以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 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
已抵押商品房转让 目前,房地产市场空间活跃,房价一路走高。买房人通过抵押贷款购房相当普遍,同时,通过抵押贷款购得的房屋再转让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按照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担保法并未规定转让已抵押的房产必须要得到享有抵押权的银行...
导读: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
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1997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2号令发布 根据2000年9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房地产转让行为,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和其他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涉外房地产转让在境外进行的应取得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外交机构的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有关商务代办处的认证,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也应经公证机关的公证。
房地产转让的标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者同时存在的话必须同时转让不能分离,如果地块上尚未建设房屋或其他建筑,其转让可以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 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
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受多种合同关系约束,存在多个房地产权利人: 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 二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相关的第三方保证人、出 质人、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担保关系。 所以,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除了遵从一般房屋转让的条件,还要考虑贷款合同关 系的特殊性。
贷款担保方式对所购房屋转让的约束 1.抵押房屋的转让 采取所购房屋抵押担保方...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若干法律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是指已经批准立项,取得完备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在土地上作了一定投资,完成了土地上的“三通一平”和勘探、设计等基础工作,经过报建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双方就转受让该建设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
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中无明确的房...
1、办理房屋析产要提供什么证件?
具体应提交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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