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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在办理登记时必须先进行公证?
早在1991年11月,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就颁布了《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明确规定: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
遗嘱没公证房子就不给过户?
  南京市民王某某拿着未婚夫刘某某的遗嘱,要求把刘某某的房子过户给自己,但却被房屋登记部门拒绝,理由是司法部和住建部有联合通知,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不能办理产权转移。为此,王某某将房屋登记部门告上法庭,认为此联合通知与法律相抵触,请求法院判决房屋登记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王某某的诉请,责令住建部门履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定职责。   未婚妻拿着遗嘱告住建局   王某某是刘某某的...
老人房产公证想把房产留给亲生儿子
  瑞昌市一老人只因藏了私心想在百年之后把房产留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便对公证人员作不实陈述,结果被公证人员一眼识破。后在公证人员的批评教育下,老人最终说出了实情并放弃了公证。   7月4日上午,当事人田某来到瑞昌市公证处,声称其老伴身体不适,行动不便,希望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前往其住处为老伴办理一份遗嘱公证。随后,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田某住处。在交谈中,田某称她和老伴只有一个儿子,因老伴身体不好,...
办理房地产委托书公证的手续
  办理房地产委托书公证的手续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外...
房产公证如何办理及费用
  本文介绍如何办理房产公证,一般办理房地产公证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推荐阅读: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产公证法律常识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
如何办理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
  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同(现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推荐阅读: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   房产公证法律常识   二、办理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
房产赠与公证
  办理公证须知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推荐阅读: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产公证法律常识   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
房产公证的内容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它是房产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法律责任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哪些错误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法律责任。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公证员及公证机构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转让的公证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转让的公证 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如房屋、鱼塘、果树等)。不动产转让,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可以转让。  如果当事人所中办的公证事项是涉及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转让问题的,当事人就应当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例如;某甲在A县有一幢房子。某甲准备将这幢房子卖给某乙。为了避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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