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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发生增减的转移登记?
  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增加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和增加的共有人;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减少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房地产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五)地籍图(原件二份);   (六)房屋...
如何办理配偶之间的房地产登记权利人变更登记?
  因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配偶双方:   (一)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增加配偶另一方为共有人;   (二)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变更为配偶另一方所有;   (三)登记为配偶双方共有的房地产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  ...
什么样的房产才能转让?
  什么样的房产才能转让?   房产转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房屋产权所属证明,如果没有则无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以前,由于这方面法规不完备,一些转让双方未完成全部的法定程序,只签订转让合同代替权属证件的行为是不对的,而且转让房地产建设项目时,如果转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并且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 5 %以上的,这样的房地产建设项目也不得转让。   划拨的土地使用...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若干法律问题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若干法律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是指已经批准立项,取得完备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在土地上作了一定投资,完成了土地上的“三通一平”和勘探、设计等基础工作,经过报建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双方就转受让该建设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   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中无明确的房...
未成年人房产如何转让?
  未成年人房产如何转让?   我(李先生来电咨询)在宝安区有一套房产,当初是以孩子的名义买的,本用来投资,现在准备把房子卖了送孩子到国外学习。几天前到宝安国土部门递交资料时,工作人员却表示由于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可侵犯,该房产不可转移。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套房子到底能不能转让?   请回答:   本站律师回答: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名下房产一般不能转让。依法律规定需提...
待拆迁房产不得转让
  欧女士来电咨询:我在凤鸣路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听说附近地区已纳入政府迁拆的范围。请问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是否可以转让?另外,有关部门对迁拆地原住户有怎样的安排?   经向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征地拆迁范围以征地拆迁公告为准。发出征地拆迁公告后,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可以转让。征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征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会作出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搬迁安置。
沈阳市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须知   1、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
七类房产不能转让 交易前查明房产档案是关键
  由于房产交易量逐年增多,在房产转让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也比往年增加不少。记者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在房屋交易中,有七类房产不可转让,所以最好先查清房产档案再交易。   杨先生购买了潍城区向阳路东某小区的商品房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在同一小区做生意的王某,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时,工作人员却表示该房不能办理交易,为什么有房产证还不能办理房产转移呢?原来,杨先生房产为集体土地性质,即“小产权房”,按规定不可转...
二手房买卖中不得转让的房产类型
  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看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
预售商品房未获房产证不可转让
  江女士问:签订预售合同后,能否将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律师解答:自2004年4月26日起 ,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应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在取得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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