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房产等财产的赠与约定能否撤销? 离婚纠纷案件中经常出现男女一方当事人为了能和对方离婚,提出放弃自己所属的那部分房产的产权给对方或子女,在离婚后又反悔。那么,离婚协议中房产等财产的赠与约定能否撤销吗? 观点一、不可以撤销。 理由: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财产可撤销 范某与马某因感情破裂于2004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三间共有房屋中的一间归马某所有,另外两间归范某所有,如遇房屋拆迁补偿,范某拿出拆迁补偿款的二分之一给儿子范强用于结婚。 婚姻关系解除后,马某与儿子范强搬到他处生活,范某仍在原有房屋居住。2007年10月,范某居住的住房被征购,得到补偿房款18万元。随后,范某之子范强以购买结婚用房为由,向范某索要房屋拆迁补偿款6万元,范某拒不给付,...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 男方与女方与2005年6月结婚,2005年9月男方父母出资60万为其购买房屋一套,房产证上亦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感情破裂。2006年5月,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将房屋盼归其所有,债务由他自己还清,理由是当初购房时向父母借款60万元。女方则认为该购房款是父母赠与的,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求均分房产。此时,男方的父母也出面作证,声称房款...
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遗赠与生前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
【农村宅基地】农村房产执行中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1.必须体现人权高于债权的理念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执行法院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这是我国法律对被执行人及其扶养的家属就“生活必需费...
房地产执行若干问题探析
内容提要:人民法院在执行涉房地产案件时,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有的缺少相关法律规定,有的是协助义务机关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诿、推拖,有的搞地方保护钻法律的空子。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两部规范性文件,就...
一、关于房地产的查封
涉及执行案件中的房地产查封,通常做法是应先查档后查封。首先要查明房地产的权属和性质,先到房地产的登记机关,请求协助查询已知的房地产归属情况和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地产情况,以确定房地产是否属被执行人所有。具体如下:
1、对于已进行登记的房地产,按照法定管理部门的登记确定权属。一般来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地产,视为被执行人所有。
2、未登记的建筑物,依...
案外人强占房屋不腾退法院也可强制执行 作者:朱少峰吕苏岩发布时间:2007-12-20 申请执行人陈某。 被执行人刘某。 案外人文某,刘某之母。 一、案情 陈某与刘某系表兄妹关系。刘某之父系陈某之舅父。 坐落在本市某处的北房3间原系刘某祖父母共有财产。他们共生有5名子女,长子即刘某之父。1978年1月刘某的祖父死亡。1995年3月,祖母与刘某之父等5名子女就遗产继承进行公证,刘某之父等5名子女放弃继...
[提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产权过户知识,包含解析房屋转让过户的法律规定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沪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
【案情】
李某在睢县城关镇康乐路219号有一处房产,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睢县房权证(00)字第002072号。2005年底,李某欲将该房产转让,通过中间人介绍,刘勤涛、孙敬夫妇看过该房院后欲购买,由介绍人从李某处要走该房院钥匙交给了刘勤涛。2006年2月,刘勤涛在双方未签订房屋买卖书面协议、未给付李某任何款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产的东、西偏房扒掉,重新在院南边建三间平房、一间门楼,并将该房产的主房进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