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房改时,李先生的母亲享受单位优惠政策,以低价购得一间公有房屋。后来他母亲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去世后,房子由李先生继承,并经过了公证。李先生母亲去世后,他拿遗嘱和相关证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继承手续。但他的弟弟不愿放弃继承,要求继承该公房,纠纷由此产生。国土资源部门在此情况下能否给李先生办理土地使用证?
柳州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从本案产生纠纷的情况来看,如果李先生已经取得了...
导读:本文为您介绍的是一则因房产继承遗嘱存在瑕疵导致不合法,无法生效,最后,遗产全落入保姆手中的真实案例,该案的经过是怎样的?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律师对此有哪些说法,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案情简述】
宋伯伯是某国企的退休工人。宋伯伯老伴逝世时,子女放弃继承,老两口共有的房产,全部归了宋伯伯。宋伯伯一子一女大学毕业,都在外地工作,在外地安家,无暇回来照顾他的日常生活。老伴走后,...
导读:所谓房产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案由:
李xx与罗xx于1950年1月在原籍广东省信宜县按习俗结为夫妻,婚后生有李春x、李夏x、李秋x、李冬x4个子女。70年代,李xx与罗xx及4个子女先后迁往香港定居,共同生活。1987年3月,李xx在深圳市宝安县城购买103号房屋1套,3房1厅,面积85.45平方米。1989年6月,李xx持香港律师阮兆耀签名的在港未婚证明书和未婚声明书,与被告吴xx在广西鹿寮县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罗xx也参加了婚礼。此后,吴xx入住103号房屋,李xx常...
老父死后留下房产,归4兄妹共有。其中一子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时过多年,其余兄妹才提出要分割房产。昨据北塘法院证实,日前审理了一起房产继承纠纷案,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法院审理查明:曹老汉夫妇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归4个子女共同所有。1989年,老汉的小儿子曹某通过有关部门开具房屋证明书,将房屋列在自...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江某放弃继承房屋的行为无效,并判令其归还对方7万元欠款 成都市民江某借了张某7万元,尽管法院对江进行强制执行,但没有查到财产。此后,江某的父亲病故,原本应该由江某继承的房产被他放弃。这样一来,江某欠张某的钱依旧还不了。拿不到钱的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江继承遗产,并且归还他的欠款。日前,成都市中级...
答:需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 (3)身份证明; (4)《房地产证》或其他产权证书。 需交纳税费有印花税(税率为0.05%,双方交),另每证另贴5元,登记费(个人50元,单位80元)。
法院:驻外使馆公证的遗嘱有效
? 陆剑毅 李鸿光/商报报道 ?长期移居海外的孙老太因病去世,她生前所拥有的一套位于长乐路上的房产一时成了11个子女争夺的焦点。其间,甚至有人对孙老太请人代书并经驻外领事馆公证的遗嘱的合法性产生了怀疑。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对此作出判决,要求按遗嘱精神对系争房产进行分割。
“4女没有继承权”
坐落在上海长乐路某号的一处住宅,是孙老太以公房买受形式取得,然...
若想继承房产,需向法院提供能充分证明长期赡养老人的证据
照顾孤寡老人是一种美德,但在老人仙逝后,他们的财产如何分割?如果没有遗嘱,赡养人有权继承这份财产吗?若有权继承,需要出示什么样的证明?本文中的主人公李先生近期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惑。
“起因”:叔叔突然去世未留房产继承遗嘱
李先生是一家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为人和善。他有个叔叔是位孤寡老人,一辈子无儿无女。所以从1990年起,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