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为你详尽阐述了房产转让合同内容: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等;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内容,房产转让合同等相关信息咨询。
房地产转让合同包括房地产的买卖合同、交换合同、抵债合同和赠与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三)土地所有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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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析了降低房产转让交易支出策略:对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普通住宅);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转让纠纷,降低房产转让交易支出,房产转让交易支出等相关信息咨询。
8月1日起,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如期开征,上海市财税局发布的操作细则也正式下达。日前,臣信房屋特别为购房者支招,传授在新税收政策下,如何巧妙、合理地交易房产。
不到5年别急于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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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3年8月,吴某从开发商处购得住房一套,由于当时开发商对该小区住房都未办理房屋三证,吴某遂于2004年10月将该套房屋私下转让给丁某,并签订转让协议。丁某在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于2006年1月按协议规定向吴某付清房屋转让款,且迁入居住。2007年5月,开发商办理完该小区所有住房的产权证之后,丁某要求吴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此时,吴某以转让房屋时未取得三证、私下交易不合法为由拒绝过户,并要求按...
导读:现在很多人进行农村房屋买卖后,被房屋出卖人起诉认定无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村土地增值以及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等因素,房屋现价或拆迁补偿价格高于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反悔,有的要求直接收回已交付的农村房屋,有的要求与买受人共沾拆迁利益。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吗?
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5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法第75条同时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对于以上条文所提到的&...
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外人员(包括城市市民和外村农民)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日益活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民房拆迁补偿的剧增,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呈井喷状态。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向国有土地转变的过程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成为焦点。从介绍、评价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出发,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和民法债权、物权原理,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下宅基地使用权变动的原因、规...
在农村购买了独家小院,全家人都觉得很高兴,没想到后来却因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而导致一场官司。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被告刘某返还原告李某房款13.5万元并赔偿损失87459元。
2006年12月24日,李某和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一份,约定刘某自愿将位于湍东镇某村独家小院一座卖给李某,房屋总价值14.5万元,刘某无偿为李某办理房权证,李某先交付13.5万元,待房权证交...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特别是城中村房屋买卖不断增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由于规定杂乱、理解各异,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判决千差万别。笔者尝试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作一探讨。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冲突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村民将农村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案情】
王某于2004年5月以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张某的一套房子,后又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和装修。当时,王某(该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员)还拿到张某土地使用证。不过,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无法“过户”,只是在变更栏注明“房屋出售给王某使用”。 2009年12月,张某要求原价收回房屋遭到拒绝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收回房屋。2011年3月,法...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与思考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现状
我国人均土地资源量占有贫乏,国家为了防止浪费有限的土地资源,将农民个人居住用地严格限定在一定范围以内,以福利分配方式限量划拨,加之城乡二元化、人员少迁徙的现象长期客观存在,90年代前我国农村房屋交易基本是空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与发展,城乡交流及一体化趋势凸现,相对优厚的劳动报酬及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吸引了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