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0月31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如何分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分析   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问题,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该规定已经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有条件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虽有涉及,但比较原则,在具体实施方面通常由国家政策和行政规章予以规范和调整。  ...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性的法律规定
 导读:对于农村房屋买卖有效性的规定,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对此做出规定,这样是否就是无效呢?当然不是,虽然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对农村房屋买卖有效性做出规定,但是我们可以从其他法条来对此进行解读:   一、《合同法》《农村承包经营法》等相关法条对农村房屋买卖有效性的规定:   1、合同法将合同无效的标准限制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合同法》做出的司法解释里表达的观点是:只有违反法律和行...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分析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分析   (一)农村村民出卖房屋符合所有权制度要求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房屋可以成为公民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财产所有人能够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是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含义。对于农村村民而言,一般情况下其不会轻率出卖自己的房屋,但现实中需要出卖房屋的情况却很多,如...
农村房屋买卖:是耶,非耶?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向城市,由于各种原因,他们选择在城市长期居住而打算卖掉农村的房屋;而部分城镇居民则由于向往农村田园式的生活或其他原因而打算在农村买房。在这种供需的双重刺激下,农村房屋在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之间的交易日益增多。   实践中,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以浙江省温州市为例,近年来,温州的房地产市场火暴,房价一路...
开发商一房二卖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一、一房二卖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一房二卖中如何理解“善意取得”
  1、如何理解“善意取得”?是否为善意应由谁来认定?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但受让人是基于对登记依赖进行了交易,法律就推定其是善意的,就要对其取得的权利予以保护。椐此《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
"一房二卖罚则"是否适用 应以开发商恶意为前提?
  A公司开发了某地某小区楼盘,于2012年1月29日取得预售许可。2012年2月25日,甲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书》。   2012年2月-4月,甲先后向A公司支付50万元、20万元、20万元、50万元。此后,一直未付款。A公司于2012年5月向甲发函要求其前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按照约定付款。该函件在邮政投递系统中显示为已签收。2012年7月,A公司向甲发函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协议书》。该函件因无人签收被退回(退回后A公司...
一房两卖 购房5年不能落户
  购房并交清房款,住了5年开发商都不肯办理房产证,原来早在自己买房前两年,房子就已卖给了别人。昨日记者从江汉区法院获悉,因前房主已退房,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开发商协助房主办证并赔偿20万元违约金。   买了5年的房子是别人的   2007年,武汉市民张女士在江汉区某小区14楼看中一套商品房,并于同年6月25日,与开发商武汉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55.9万余的价格...
买房需查看证件
买房需查看证件 来源:未知 作者:cindy 时间:2011-06-21   买房需查看证件   1.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
几种一房二卖纠纷
几种一房二卖纠纷 来源:未知 作者:张瑞群 时间:2010-11-16   几种一房二卖纠纷   1、两买受人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在此种纠纷中所买卖的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两买受人均不能取得所有权。这时两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均为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平等原则,两买人地位是平等无先后顺序的,即是说出卖人可选择其中任一一人与其办理过户手续。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存在以下的处理原则:  ...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