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
2000年8月17日,王先生的母亲经人介绍,将房屋卖给了在首都机场工作的国企员工李某,双方签订了购房证明。
王先生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非本村村民,与其母亲的房屋买卖行为应属无效。他为此提起诉讼,要求确认2000年8月18日签订的购房证明无效。
李某辩称,本案名为房屋买卖关系,实际上是他借岳老太的名义取得房屋使用权。
法院认为,根据岳老太与李某签订的购房证明内容可知,李某是向岳老太购买诉争...
2003年10月,张某与单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小产权房卖给单某,价款为188000元,单某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付清房款,同时张某交房给单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单某如约履行了协议,但因买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5年后,该房屋因征地被划入拆迁范围,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单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同时要求单某退还房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与单某...
王某家住米易县攀莲镇,赵某家住米易县草场乡。2012年12月28日王某与赵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王某自愿将其所有的一栋 260平米的住房,连同两块200平米的自留地转让给赵某,共计147980元。协议中还规定:签订协议当天,赵某必须支付20000元定金给王某,剩余的127980元,应于2013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若王某违约,除双倍返还赵某定金外,还应每天按房屋总价的1%向赵某支付违约金;若赵某违约,王某可不退...
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适用
【案情】张某系北京市通州区某村村民。1981年经申请,张某在通州区某村建筑上房3间,西厢房2间,及院落卖给李某。1993年4月6日,原通县土地管理局经审核,原通县人民政府确认张某为该房屋土地的使用者,1994年7月10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买卖房屋契约》,张某以10000元人民币的价款将该房屋及院落卖给了李某,但至今未依法办理宅基地变更登记手续。
【律师观点】张某与李某的买卖行为,...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郊区正逐步纳入城市化的进程。在这种城市快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土地、房屋的增值成为客观现实。在利益刺激下,多年前私下流行的农村房屋买卖突起波澜,买卖双方纠葛不断。
[案情简述]
李某兰是在北京通州宋庄购置房屋的众多画家中的一位。2002年时,李某兰购买马某涛的房屋和院落只用了45000元。但是,由于近年房价的上涨,宋庄地区的商品房价格已经从当初的每平方米1500元,飙升至如今的每...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的流转日益增多,并随着民房拆迁补偿的剧增,由此引发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也随之增加,我国法律目前对于农村房屋的规范尚比较杂乱,尤其是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范政出多门,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一法律问题理解各异,本文试从法律应用层面上提出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法律适用问题的个人见解。
一、现有对农村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丈夫生前工作调动出售农村房屋,后妻子以产权未过户强行入住,该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原则上不以所有权登记为生效要件。
1993年,宣威市的蒋先生工作调动,将农村的两间住房作价8000元出售给了马先生。马先生随后于1996年至2004年12月对该房屋管理使用,并两次修建。2002年12月,蒋先生不幸死亡。2004年12月5日,蒋先生的农村妻子吴女士毁坏该房屋门锁入住,双方...
一房二卖的救济途径有什么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
网友提问:胡某继承了丈夫王某的房屋,并过户到自己名下。后来,胡某将房屋卖给我,房管局审核后,为我颁发了房产证。但后来得知,遗嘱公证书有瑕疵,王某继子起诉后,法院认定该房屋为胡某与王某继子共有,房管局便撤销了房产证。请问:我能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律师回答:房屋是否能够要回取决于买房人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中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如果买房人受让该房屋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即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