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出售于普通房产的区别
1、赠与房产出售的费用有:增值是及附加税为5.5%,房屋产权满两年的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房屋差额的20%,直系赠与的房产按照1%收取,受赠的是按照20%收取;契税是根据购房的面积分为1%~3%;土地收益金只有房改房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是住宅的房屋免征,不是住宅的收取1%。
2、普通的房产出售的费用是: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这三项费用。房屋产权满五年出售的可...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案例 曾先生在选购了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主告知该房产已经有人承租,租期尚有九个多月才到期,曾先生以为购买了房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于前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与承租人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中,承租人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要求继续承租,并指责前业主和曾先生没有尊重其 “优先购买权”,其有权主张曾先生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这是在转让已经租赁的房产过程...
田女士于2011年在东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与地产公司签订了认购书精装修委托补充协议,当中明确田女士委托开发商组织有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负责对商品房进行装修。
2012年4月,地产公司通知田女士前往收楼时,田女士发现房屋装修存在瑕疵,提出整改意见并拒绝收楼。直至2012年11月,田女士才确认收楼。
由于收楼时间延迟,田女士在2012年5月至10月期间,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从当年11月起正常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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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不能任意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该赠与行为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一般赠与行为明显不同,不能单独撤销!因为有的人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才同意登记离婚的,也许附加的条件就是把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
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视为一种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双方...
1、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占有、使用房屋。 2、租赁合同到期,出租方继续出租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合同期间,出租方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4、按照合同规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 5、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 6、对房屋的装修改造,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7、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因过失或故意造成房屋...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
房产赠与指的是:个人或单位将拥有所属权的房产转赠给他人的行为。个人将房地产转赠给他人,根据受赠人的不同,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赠与流程也不同,一般分为亲属间普通赠与和无亲属关系的无偿赠与两种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两种情况:
一、亲属间的普通赠与房产过户流程
亲属间的房产过户除了赠与这种方式之外,还有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
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
合法转租后 承租人违约日前,李先生反映他上月承租了别人的一处房屋用于居住,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来他工作调动就将这处房子以高价转租给小林,还与小林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房主得知此事后,便与李先生解除了合同。导致小林与李先生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无法再继续履行。小林觉得自己上当了,刚刚搬进来,却又不能住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市住建委发布了实施该办法的具体细则。针对前期物业费将由开发商掏钱的规定,细则明确:在四种情形下,开发商是可以收取前期物业费的。
卖房时
需公示物业费标准
下月1日起,申请商品房预售和现房销售的住宅项目,都由开发商承担前期物业责任。
前期物业的期限,是指从首户业主入住起,至全体业主与开发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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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姑姑有一套房子,其丈夫早年就去世了。前几年将房子过户给了孩子。现在我姑姑年事已高,且就这一套房子,害怕孩子以后不养老或者将房子私自出让给别人。请问赠与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不动产或者其他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车辆等),只有在依法办理了登记等手续后,才发生财产权利的转移。因此,赠与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这有前提条件,必须赠与财产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