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准备购买一套未装修的房屋,实地看房还满意,请问在产权过户前还应该详细哪些?????
?? 答:你首先应注意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瑕疵,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其次需要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第三,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
1.原来的物业与相关的单位签订过什么样的协议?新的物业是承认还是不承认?比如,和自来水公司的协议,和供暖单位—大唐热电的协议,和供电局关于高压自管部分的协议,和杨庄中区的一级开发商—兴华开发的协议,与区人防办的协议,与邮局的协议,与歌华有线的协议等等,都需要重新考虑。
2.新的物业进驻后,对原开发商所拥有产权的面积,是否要收取物业费?比如说,未被公摊的面积,从产权角度讲还是属于开发商...
“我们小区内许多地方的绿化带被种上了蔬菜,绿化带本应起到美化小区环境的作用,别人应该没有权利在这里种菜吧。”7日,家住龙南小区的王女士向晚报反映了她所遇到的情况。 8日上午,记者在龙南小区D区内看到,楼周围的绿化带内都被开垦成了“菜园”,种上了各种蔬菜。8号楼前长约6米的绿化带内,种的是辣椒、生菜等。11号楼西侧的一大片绿地上,同样被种上了丝瓜、油麦菜等各种蔬菜。 正在附近乘凉的赵大妈说,绿化带内原...
1、房产继承要满足什么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
业委会与业主出现纠纷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以及小区业主维权意识的加强,业委会越来越多地被推到了小区维权的第一线,小区业委会成为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对话的全权代表。业主们推选业委会成员时,本是相信他们会为业主们全心全意地着想,但是随着业委会权力的不断扩大,却出现了个别业委会成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情况。当初选举业委会的初衷在此时已经变得完全相悖。
望京小区的赵女士告诉记...
业主李先生家是7月中旬被盗的。当日凌晨3点左右小偷潜入李先生的卧室,正拿上手提包准备逃时,不料李先生的妻子从睡梦中惊醒,并高喊抓小偷。仓皇失措的小偷马上从2楼跳下去。李先生和妻子立即追出去,边跑边喊“抓小偷!抓小偷……”但周围没有反应,小区保安也没有赶来。一直追到市体育广场,李先生发现了丢失的手提包,包里1000多元现金已不见踪影,小偷也逃之夭夭。气愤的李先生随即找到小区物管值班室,谁知保安竟然在看电视...
1、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
导读: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沪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业主委员会成立所需要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
中国法院网讯 小区业委会以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全体业主投票决定予以解聘。物业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上海某物业公司的要求业委会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诉讼请求。 2007年5月10日,上海某物业公司与南汇某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委会委托该公司对所在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时期为3年,并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的相关事项及收取标准。之...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